长江师范学院文件
(长师院教〔2022〕27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22年春期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长师院发 〔2021〕124号)规定,为确保2021级本科学生大学一年级春期转专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向小川
成 员:熊正贤 王东辉 王诗成
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宏观决策、统筹组织,审核转专业工作方案、受理转专业异议等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拟订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接收学生转专业咨询、审核转出学生申请资格、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转入学生名单、受理转专业异议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2021级大一年级本科生(2021年入学);
2.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4.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5.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6.达到接收学院相关转入专业考核要求。
三、审批原则
(一)申请转专业后按如下原则选录:
1.符合转专业申请的基本条件;
2.达到转入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3.达到转入条件的学生人数大于该专业可接收人数,则根据学院提出的选录办法择优选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2. 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 艺体类专业与非艺体类专业互转的;
4. 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5. 招生时对专业或学生有特殊要求的;
6.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
7. 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2022年6月27日前)
学生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交转出学院审核,其中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3、4、5条的学生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转出学院审核(2022年6月30日前)
转出学院审查学生的申请基本条件,由分管院长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转出学院将通过审核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交转入学院。
转专业申请纸质材料暂由转入学院保存,转专业名单最终确定后,转入学院分管院长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将达到转入条件学生的申请表交教务处。
(三)转入学院加试考核(2022年7月8日前)
转入学院进行加试、面试考核及其他条件的考核,做好考试过程及结果记录。
(四)转入学院审核(2022年7月30日前)
转入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规定及本学院转专业方案审核学生的转入资格,召开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3天,并将拟录取名单统一交教务处汇总。
转入资格审核工作涉及到学生成绩(含绩点、排名)的可联系转出学院提供,转出学院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转入学院需要的成绩。
(五)教务系统线上处理(2022年8月20日前)
教务处在8月中旬将2022级专业、班级编入教务系统后,由学院进行转专业线上流程办理。
1. 转入学院与转出学院联系,由转出学院通知拟录取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线上申请,线上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5;
2. 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完成线上转出审批;
3. 转入学院在教务系统审核通过拟录取学生(注意审核时要核实准确对应的转入年级、专业和班级)。
(六)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名单并公布结果(2022年8月30日前)
领导小组审议申请转专业学生材料,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上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教务处发文公布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
(六)学籍异动(2022年9月4日前)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转入下一年级学习。教务处进行转专业学籍异动处理,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到相关二级学院办理转出、转入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帮助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目标,避免盲目转、跟风转,让转专业真正发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作用;
2.学生转专业前应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权衡新专业对自身发展的利弊,充分估量转专业后可能遇到各方面困难,一旦申请并审批通过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或再转其它专业;
3.严格执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课程成绩按如下原则处理:原专业课程经转入二级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可认定与转入专业开设课程在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相当的课程;原专业所开课程没有与新专业所开课程在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相匹配的,作为选修课成绩记入该生转入专业的成绩档案。对尚未修读、而转入专业已经开课结束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
4.申请转入专业大类的学生,后期须按学校的专业大类分流要求,分流到相关专业进行后续学习。
5.转入学院确定转专业面试、笔试时间并告知转出学院,由转出学院负责通知相关学生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
6.学生的纪律处分情况由转出学院负责审核。
7.转入转出学院间涉及到的数据及材料交接,一律由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老师之间对接,不由学生单个跨学院交接。
附件:
1.关于印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长师院发 〔2021〕124号)
2.长江师范学院2022春期2021级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汇总表
3. 二级学院2022年春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4.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5.学生转专业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春期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2〕27号).rar
教 务 处
2022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