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 〔2022〕20号)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2-05-19浏览次数:2931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2〕20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做好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校内遴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历年获认定市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来华留学英语授课课程除外,含第二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学校推荐课程)。

二、遴选方式

1.第一轮遴选:2022年5月18日-2022年5月30日,符合条件的全校市级一流课程提交申报材料,择优遴选申报课程总数三分之二左右门数的课程进入第二轮遴选;

2.第二轮遴选: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20日,邀请专家对入围课程进行分类培训指导,修改后再次提交申报材料,择优遴选入围本轮课程总数三分之二左右门数的课程进入第三轮遴选。

3.第三轮遴选:2022年6月21日-重庆市转发国家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通知发布,邀请专家对入围课程申报材料进行一(多)对一、多轮次指导,根据重庆市分配我校申报认定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名额,择优遴选出推荐课程。

三、遴选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第一轮遴选的课程组,根据申报课程类型类型,统一填写《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线上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一流课程另提交数据运行表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另提交说课和课堂实录视频(或说课、一节课设计书面稿),2022年5月3017:00前将电子档材料发邮箱jgb05@163.com(以“课程类型-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命名文件夹和邮件主题)。

不参与第一轮遴选的课程不进入后续轮次申报遴选,第二轮、第三轮遴选材料报送要求和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俊飞、曹秀娟、汤金柱,联系电话:72790060。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申报书(2021,五种类型)

                                                   教务处

                              2022年5月18日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2〕20号)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