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王丽等171名学生转专业的决定(长师院教 〔2022〕5号)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2〕5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同意王丽等171名学生转专业的决定
各部门、各教学院: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师院发〔2021〕124号)相关规定,结合《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1〕47号)具体要求,经学生申请,转出学院审核、接收学院考核,学校复核审定,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予以上网公示并报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决定同意王丽等171名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学习(具体名单见附件)。各接收学院要按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五章的相关规定,做好转专业学生相关管理工作。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