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 〔2022〕3号)

发布时间:2022-01-15 发布者:admin 访问次数:3718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2〕3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保证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圆满完成和下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间

市外低风险地区学生于2022226日返校报到,市内学生于227日返校报到,学校228日正式行课。实习学生按实习单位要求的时间与地点报到,实习结束后到校报到。市外学生返校安排、学生防疫要求以学校防控办通知为准。

二、课程考核、阅卷、成绩登录及补(缓)考工作

1.期末课程考核。本学期课程考试结束时间为114日。

2.试卷评阅与成绩登录。115-28日为阅卷和成绩登录时间,331日前完成试卷装订存档。

3.课程补(缓)考。学校公共课集中补考时间:226-27日;各学院专业课补考时间:226-228日自行安排;补(缓)考成绩登录截止时间:32日。由于今年使用新教务管理系统,部分内容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请大家随时关注教务管理QQ群信息。

三、学籍清理工作

补考结束后,开学第一周将开展学籍清理工作,为保证清理结果按时上会,各学院要务必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对于未按时报到和休学期满未提交复学申请的学生,各学院要提前通知联系到每一位学生并进行清理摸底,涉及有学生退学的学院应提前准备好退学处理相关材料。

2.由于下学期成绩清理是在新教务系统首次进行,各学院假期内即要组织开展成绩复核工作,保证系统中学生成绩准确无误(特别是对转专业、降级、重修等复杂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与考试中心、学籍科联系处理。

四、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

各学院按照《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147号)要求开展转专业工作。转入学院要在110日前完成转专业学生的转专业加试、面试考核及其他条件的考核工作,在220日前完成转专业学生的转入资格审核,并对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上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实践教学工作

1.实习工作。各教学院分专业对2022届秋期毕业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315日前将毕业实习工作总结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614116643@qq.com。下学期有毕业实习任务的学院按学校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召开毕业实习工作动员大会,强调安全纪律要求。

2.项目挖掘工作。各教学院组织师生广泛收集整理互联网+大赛资源,重点梳理教师成果转化、重点实验室研究成果、学生家族企业等资源挖掘项目。各教学院按照指标任务中的数量要求和项目质量,确定本学院的种子项目,并将项目的基本材料(项目汇总表、项目摘要)于320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邮箱:474302369@qq.com)。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学院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认真细化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线上、线下质量评价反馈机制,严把毕业设计的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关。

4.抓好学科竞赛总结,做好训练规划。各学院组织召开重点赛事的总结交流会,认真做好总结和规划。

六、实验室工作

1.实验室安全工作。教学院(部)放假前组织人员对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安排。涉及危化品管理的学院,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危化品申请、储存、领用、使用管理制度,危化品领用“五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用、双人双锁、双本台账”)规范,做好危化品清理和回库工作,确保危化品“零库存”。危化品台账登记要规范,要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实验教学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教学院(部)应收集、整理、归档实验教学档案资料,要求教师按时在教务系统中登录实验成绩。

3.实训、实验教学任务的安排落实与准备。教学院(部)要安排落实下学期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对下学期实验需要低值易耗类材料,要结合实验室库存情况提前做好招标采购工作。

七、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

1.通识教育公选课开课。2021-2022学年入库通识教育公选课、基于项目成果的校本选修课程项目2021年结项建设课程拟于2022年春期面向学生开设通识公选课的,须于202232日前按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开新课工作。各教学院(部)根据2022年度新增课程门数任务(附表1),通过通识公选课申报、课程项目建设、自主增设等方式,继续做好学校课程扩容增量工作。

2.课程授课模式调整申报。根据《关于申报2021-2022年第2学期课程教学模式调整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且有意调整课程教学模式的教师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经教学院(部)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22115日前汇总纸质件交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电子件发送至jgb05@163.com。各级各类非线下教学模式一流课程经申请审核执行后,按《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享受相应课堂学时教分政策支持。

3.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开题和申报。各教学院(部)于2022114日前,组织教学委员会(其中不少于1名院外专家)对2021年度校级一般项目完成开题工作,并将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组意见修订后的任务书(学院签署意见)纸质件一式二份报教务处教改科,扫描后的电子件发送至jgb05@163.com2021年校级重点项目、市级教改项目和教育部新文科项目由学校组织开题,开题时间初定于20223月中上旬,请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

教务处拟于本学期末、下学期初组织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暨市级教改项目推荐工作,具体时间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教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文件而定。各教学院(部)以推动学院教学改革工作、培育新一轮教学成果为统筹,聚焦(但不局限)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三新”(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和“三育”(体育、美育、劳育)改革重点组织教师开展专题教研活动,拟订教学院(部)“十四五”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选题、思路、举措及目标任务,引导教师围绕教学院(部)改革领域确定选题,于寒假期间完成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论证。

4.一流课程建设和申报。获立项认定的各级各类一流课程按一流课程建设标准和申报建设计划,围绕教学团队提升、教学内容重构、教学组织创新、教学资源丰富、建设特色凸显等方面持续做好做强一流课程建设。学校拟于2022年春期初组织国家级和市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遴选打造工作,拟参与遴选的一流课程在寒假期间按相关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完善打磨。各教学院(部)统筹做好2022年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的培育工作,鼓励自建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和来华留学双语课程。

八、其他工作

1.2022年春期教学工作预案。各教学院(部)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学校防控要求,制订2022年春期教学预案,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做好线上教学、实践实验教学、实习见习调整准备。

2.课程思政建设。各学院(部)结合《长江师范学院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根据不同学科发展规律、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量身定制学院课程思政方案及重点任务分解表,于2022318日前将纸质件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件发至tianmeizi999@163.com

3.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2020年立项项目负责人做好中期建设总结,面向全院教师做1次工作交流,报所在教学院(部)审核。教学院(部)将签署意见的中期报告材料于2022318日前将纸质件报教务处教研教改科,电子件发至jgb05@163.com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