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 〔2021〕49号)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1-12-30浏览次数:1746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1〕49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推进我校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 〔20191号),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19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附件1

二、项目结题方式

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题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结题采取材料评审和会议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答辩结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项目结题流程及要求

1.各项目组按《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题材料装订要求》(附件2)准备材料。项目任务书须用盖有教务处公章的原件。材料须按装订要求顺序排列,用夹子或文件袋装好,待结题验收后再行装订。

2.项目负责人请2022117日前向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致远楼209)提交项目纸质结题材料13份, 电子文档发邮箱47931826@qq.com,逾时不予受理。

本通知中相关及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燕红、郭红力;联系电话:72790133;工作邮箱:47931826@qq.com

 

附件:

1.2019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名单

2.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装订要求

3.长江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zip

 

                教务处

                2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