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1〕47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长师院发 〔2021〕124号)规定,为确保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向小川
成 员:李柳柏 王东辉 江鸿 董顺伟
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宏观决策、统筹组织,审核转专业工作方案、受理转专业异议等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拟订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接收学生转专业咨询、审核转出学生申请资格、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转入学生名单、受理转专业异议等工作。
二、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2021级学生;
2.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3.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审批原则
(一)申请转专业后按如下原则选录:
1.符合转专业申请的基本条件;
2.非师范专业转师范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本专业本年级前20%;
3.达到转入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见各学院的转专业方案(附件3);
4.达到转入条件的学生人数大于该专业可接收人数,则根据接收学院的转专业方案提出的择优办法进行选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2. 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 艺体类专业与非艺体类专业互转的;
4. 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5. 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6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
7.专升本学生;
8. 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校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2021年12月21日前)
各教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校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
(二)学生申请(2021年12月27日前)
学生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交转出学院,并登录新教务系统进行线上申请,线上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4;
(三)转出学院审核(2021年12月31日前)
转出学院审查学生的申请基本条件,由分管院长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达到转专业申请基本条件学生的申请表交至接收学院,并通过新的教务系统完成线上转出审批;
转专业申请纸质材料暂由接收学院保存,转专业名单最终确定后,接收学院分管院长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将达到转入条件学生的申请表交教务处。
(四)接收学院考核(2022年1月10日前)
接收学院进行笔试、面试考核及其他条件的考核,做好考试过程及结果记录。
(五)接收学院审核(2022年2月20日前)
接收学院根据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学生的转入资格,并完成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收学院通过新的教务管理系统审核达到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转入资格审核工作涉及到的2021秋期期末成绩可联系转出学院提供,转出学院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转入学院需要的期末成绩。
(六)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名单并公布结果(2022年2月26日前)
领导小组审议申请转专业学生材料,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上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发文公布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
(七)学籍异动(2022年2月28日前)
教务处进行转专业学籍异动处理,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到相关二级学院办理转出、转入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商管理类学生的专业重新选择
1.财经学院2021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属按类招生,其专业重新选择与本次转专业同步进行,选择范围为经济管理类专业,即在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金融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物流工程八个专业内选择的,视为专业分流,审核申请时不考查其他条件,不占用转入计划;如申请选择这八个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按转专业对待,将按转专业要求进行审核。
2.重新选择专业的程序与转专业相同。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让2021级所有学生知晓政策,帮助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目标,避免盲目转、跟风转,让转专业真正发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作用。
2.严格执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课程成绩按如下原则处理:原专业课程经转入二级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可认定与转入专业开设课程在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相当的课程;原专业所开课程没有与新专业所开课程在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相匹配的,作为选修课成绩记入该生转入专业的成绩档案。对尚未修读、而转入专业已经开课结束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
3.学生转专业前应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权衡新专业对自身发展的利弊,充分估量转专业后可能遇到各方面困难,一旦申请并审批通过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或再转其它专业。
4.申请转入专业大类的学生,后期须按学校的专业大类分流要求,分流到相关专业进行后续学习。
5.面试、笔试时间安排结果出来后,接收学院要第一时间通知转出学院,由转出学院负责通知本院申请转入该学院的每个学生按要求参加面试、笔试。
6.学生的纪律处分情况由转出学院负责审核。
7.转出、接收学院间涉及到的数据及材料交接,一律由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老师之间对接,不由学生单个跨学院交接。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2021级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汇总表
2.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各学院转专业方案
4. 转专业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