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关于公布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 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长师院教 〔2021〕44号)

发布时间:2021-12-17 发布者:admin 访问次数:1634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1〕44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公布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 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与《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深化学校课程教学改革,推进学校一流课程建设,经教师个人申报、各教学院部及科研院所(中心)审查、教务处资格核查、专家组评审等环节,现决定将《思想道德与法治》等3门课程、《工程制图及CAD》等4门课程、《公共关系与礼仪》等2门课程、《请抗战英模检阅青春虚拟仿真实验系统》1门课程,分别立项为2021年一流线下课程、一流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一流社会实践课程、一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名单见附件)。

学校对立项建设的校级一流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立项为校级一流课程的课程须继续建设三年,其建设和改革成果在学校教务处课程中心网站集中展示和分享,且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立项名单

关于公布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长师院教〔2021〕44号).zip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1215

     


202112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