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秋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现场答辩工作的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1〕40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21年秋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现场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秋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 〔2021〕39号)要求,学校决定于2021年11月24日晚19:00开展2021年秋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现场答辩工作,现发布答辩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请各教学院按照答辩工作方案要求通知项目组学生和指导教师做好准备,按时参加答辩。
附件1 2021年秋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现场答辩工作方案
教务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