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1〕38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实践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实践教学改革,强化社会实践活动育人观念,规范实践教学活动管理,不断提升实践育人成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实践教学活动认识
1.实践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活动育人工作,对于不断增强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实践教学活动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以实际操作为主,获得基本的知识和技能,提高综合素质的一系列教学活动。主要包括专业类实践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教学活动,专业类实践教学活动包括校内外的专业见习、教学见习、课程见习、工程实训、教育研习、野外实习、毕业创作、毕业汇演、学科竞赛、艺术采风、写生等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教学活动;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包括校内外的各类社会调查、勤工俭学、智力扶贫、学工学农以及各类义工服务、项目调研、参观考察、讲座等社会实践教学活动。
二、统筹推进实践教学活动的各项管理工作
3.规范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工作流程。各教学院(部)成立实践教学活动领导小组,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指导(带队)教师、教学秘书、年级辅导员等。教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践教学活动规范意识,必须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实践教学活动工作流程(见图1)进行申报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活动规范有序。
1.填报活动申报表 2.制订活动方案 3.制订活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
审批 | 1.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 2.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
教学院活动材料归档 (含活动记录、影像资料等) | 1.活动考核 2.活动总结 |
图1.实践教学活动工作流程
4.明确实践教学活动管理责任。实践教学活动是我校人才培养过程的重要教学环节,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学质量。各教学院(部)要加强实践教学相关政策和管理文件的学习,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先行、管教结合、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学院实践教学相关管理制度,提高责任意识。各教学院(部)院长、党委(总支)书记是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相关指导老师和参加实践活动学生是活动主体,要理清责任关系,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实践教学顺利开展。
5.加强实践教学活动安全纪律教育。确保师生安全是保证实践教学正常进行的重要前提,是实践教学组织单位、指导(带队)教师和学生的共同责任。各教学院(部)要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意识,在活动开展前务必加强师生的安全纪律教育,并签订安全承诺协议书,增强师生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师生的自律能力,预防、控制和消除实践教学中的安全风险,切实将实践教学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6.提高实践教学活动过程管理意识。加强过程管理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安全保障的有效举措。各教学院要认真检查实践教学活动过程管理是否到位,安全教育、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统计、核查参与实践教学活动学生到岗详细情况,校外实践学生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并做好活动记录。活动过程中可采取多种方式(如QQ群、微信群、电话、巡视等)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时常提醒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要保持信息畅通,全面掌握学生实际情况,及时解决学生的困难和遇到的问题,确保实践育人工作安全有序。
7.提高实践教学活动质量。学校教务处是学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主体,负责对学校各专业实践教学质量进行宏观监控。各教学院是实施实践教学的责任主体,要注重过程管理,抓实工作细节,提高实践教学育人效果的质量意识,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将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载体与专业学习、就业创业等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制订实践教学活动工作方案,选派经验丰富的指导(带队)教师,保障指导(带队)教师的数量,建立完善教师、学生与社会相结合的三方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及时做好活动总结及材料归档,切实提高和促进实践教学高质量。
三、加强实践教学活动保障与考核管理
8.确保经费投入。各教学院(部)要统筹安排好实践教学活动经费,要加大对实践教学、军事训练、社会实践活动等实践育人工作的投入,要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多渠道增加实践育人活动的经费保障。
9.加强考核管理。各教学院(部)要将实践育人工作作为本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分类制定实践教学活动的考核指标和实践活动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及时表彰宣传实践育人先进集体和个人,注重实践教学活动的文化内涵建设,对实践教学活动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方案,并在实践教学活动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完成督促整改,切实增强实践育人效果。
10.强化师德师风底线意识。各教学院必须严格审核实践教学活动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实践活动的负责人、指导(带队)教师的具体工作职责,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强化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的底线意识,在实践教学活动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的通知要求和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并建立问责机制,对有违反高校师德师风、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实践教学活动申报表(见附件文档最后)
教务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