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步道乐跑”app开展校园阳光健身跑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9-29浏览次数:3521

各教学院:

为积极响应国家推进课外体育信息化工作,深入贯彻执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落实《长江师范学院加强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秋期校园阳光健身跑活动,旨在通过持续的健身锻炼,切实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本学期参与对象为201920202021级非体育专业学生。2018级学生建议参与,但不作考评。

二、开展时间

20211014日至202219日。

三、规则说明

1.规则基本设置:

年级

校园阳光健身跑设置

 

跑步区域:

长江师范学院所属校区(请在安全区域内运动)

2019

2020

2021

学期时间:

20211014-202219

跑步时间

5:0021:20

男生跑步次数

25

经过打卡点数量

3

女生跑步次数

25

男生配速

3min/km9min/km

男生跑步里程

2km

女生配速

3min/km9min/km

女生跑步里程

1.6km

2. 期末评分标准:

有效次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乐跑分数

4

8

12

16

20

24

28

32

36

40

44

48

52

56

60

有效次数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乐跑分数

64

68

72

76

80

84

88

92

96

100

 

 

 

 

 

备注:本校2021级、2020级学生,课外健身跑步成绩与大学体育课程平时成绩挂钩,占大学体育课程成绩的20%2021级、2020级、2019级学生跑步成绩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挂钩,按优秀(25次及以上)、良好(20次及以上)、中等(18次及以上)、及格(15次及以上)、不及格(15次以下)分别计54321分。等级考核量化标准与每学期活动开展时间相关,具体以每学期实际考核要求为准。

四、关联体育成绩说明

1.每天最多有1次运动记录关联体育成绩,超出部分仅做记录,但不关联成绩。

2.单次运动里程上限最多取5公里。

3.  学生因身体原因不适宜跑步锻炼,凭医院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填写免予执行《校园阳光健身跑》申请表, 交体委办(弘毅体育馆205,电话:72793519。)办理免跑手续。凡免予执行《校园阳光健身跑》的学生,跑步成绩计56分。

附件1:“步道乐跑”app学生端操作手册

附件2:免予执行《校园阳光健身跑》申请表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校园阳光健身跑的通知.docx(附件见文档后)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体委办  信息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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