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关于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申请课程授课模式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5 发布者:admin 访问次数:999

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落实教育部一流课程“双万计划”,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现将申请2021-2022学年第1学期课程授课模式调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范围

1.认定为市级2020年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立项为2020年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培育)课程的课程;

2.拟申报2021年各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和市级线上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课程;

3.已上线运行的校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面向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校内学生开课的课程;

4.立项线下教学外其它各类教学模式改革的课程类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的课程;

5.根据课程教学实际和改革需要,需要调整授课模式的其他课程。

二、申报工作要求

1.已认定、立项和拟申报各级各类一流课程的课程,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附件1)对各类型课程的界定要求选择调整授课模式及其安排,承担相应教学模式改革的教学质量工程、教学改革项目及其他情况需调整授课模式的课程,参照教育部文件执行。

2.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需安排20%50%的教学学时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社会实践课程需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课程至少安排2学时在线实验教学

3.已上线运行的校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针对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校内学生开课时,原则上要依托课程线上平台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条件完全成熟且有必要理由的,可申请线上教学。

4.立项的课程类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建设任务中包括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在实施改革实践前须提出课程授课模式调整申请。 

三、申办审批程序

1.78号前,申报课程范围内的课程负责人填写《长江师范学院课程授课模式调整申请表》(附件2)一式4份,经开课教学院(部)签署意见后,由教学院(部)填写长江师范学院课程授课模式调整申请汇总表,连同申请表报教务处,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件发至工作邮箱jgb05@163.com

2. 所有课程申请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授课模式。经教务处审批通过的课程,在2021-2022学年第1学期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教学方案执行,享受学校一流课程建设管理文件相应课时计算办法支持,并作为一流课程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的支撑依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俊飞、曹秀娟(教务处教研教改科),72790060,致远楼218室;李火光、邓祝新(教务处运行科),72792216,致远楼216215室。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长江师范学院课程授课模式调整申请表

      3.长江师范学院课程授课模式调整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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