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级抽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7-02浏览次数:2074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1〕28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级抽检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普通本科高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估监测质量,形成校、院两级监督整改机制,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级抽检工作。特制定《长江师范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方案》(附件),请各教学院按照方案要求,尽快启动相应工作并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21年7月2日

附件:

长江师范学院

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校本科教育“四个一流”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普通本科高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和《长江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以下简称论文抽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检验学生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加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目的在于引导学院、系(专业)规范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管理,严格把好毕业“出口关”,切实建立健全本科毕业(论文)环节质量保障体系。

抽检工作严格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长:向小川  副校长

副组长:李柳柏  教务处处长

  员:董顺伟  汤鹏主  各教学院分管毕业论文(设计)院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董顺伟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安排、过程监控和协调

(二)教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建设领导工作小组,由分管毕业设计(论文)副院长任组长,负责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反馈意见的落实及整改。

(三)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评议专家组,由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专家库按专业类随机抽取生成,负责对学校本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评价并反馈评价意见。

    三、抽检时间

2021年7月1日——2021年9月26日。

    四、抽检比例及数目

抽检比例为分专业本科毕业生总数的5%,近300人。

    五、评议要素和重点

学校抽检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评议要素进行考察。评议专家根据评议要素,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长江师范学院分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价表》等要求,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评议。

   (一)选题意义

1.选题目的。考察其所在专业领域的前沿问题、实际问题或工程问题的情况。

2.研究意义。考察论文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是否体现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及其毕业设计要求达成情况。

   (二)写作安排

1.研究综述。综述国内外文献,以及把握本领域研究现状及发展情况。

2.进度安排。考察论文工作量是否饱满,以及论文写作进度安排和按时完成毕业论文情况。

   (三)逻辑构建

1.内容组织。考察学生基础知识运用能力,以及研究方法是否科学和研究内容的难度情况。

2.逻辑构建。考察论文逻辑构建和结构是否能体现本专业领域的专门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情况。

   (四)专业能力

1.专业知识。考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理论研究(人文学科)或解决实际问题、工程问题(理工学科)的能力情况。

2.分析能力。考察论文论证分析是否严谨合理,以及所表达的观点是否体现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3.研究新意。考察论文是否观点新颖(人文学科),或者论文研究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理工学科)。

   (五)学术规范

1.学术规范。论文无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

2.行文规范。考察论文格式、框架、文字表达、书写格式以及图表是否规范准确的情况。

3.引用规范。考察论文参考文献和资料引证、注释规范以及过程性文档归档情况。

     六、工作程序

(一)推荐抽检评议专家(7月2日-7月8日)。各教学院按专业分类推荐符合条件的校内外本科毕业论文评议专家至教务处,每个专业推荐3-5名,教务处按专业类组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专家库。原则上,评议专家应具有5年以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经历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应在学术科研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方面具有一定权威性。各教学院于7月8日前将《拟推毕业论文评议专家汇总表(附后)电子稿报教务处实践科(邮箱:jwcsjk72792282@163.com)。

(二) 抽取抽检论文名单9月6日—9月9日)抽检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论文名单,评议抽检对象为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排名靠后的2021届毕业生,每篇论文分送3位评议专家。9月9日前需提交论文最终稿电子件及相关材料(隐去作者姓名、班级、学号和指导教师姓名、致谢页等相关信息)。

(三)抽取专家分组(9月10日-9月11日)。抽检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类别分组抽取评议专家。

(四)专家第一次评议(9月12日-9月16日)。评议专家应根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认真评议本科毕业论文,按“合格”和“不合格”两档评定论文,并给出评议意见。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

(五)专家第二次评议(9月17日-9月19日)。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六)意见反馈(9月20日-9月25日)。抽检工作领导小组向教学院反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结果及评价意见,教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建设领导工作小组对反馈意见进行落实并形成整改报告,建立健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障体系,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对专家评议结果或专家意见有异议,可向抽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申诉。抽检工作领导小组就申诉事项进行复核并给出处理意见。

    七、结果反馈与使用

(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全校公开,专家评议意见由教务处向有关教学院反馈,并将检测结果纳入学院的年终考核。

(二)抽检结果中如出现“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学校将计入教学院、系(专业)人才培养负面清单,要求教学院限期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

1.将抽检结果作为教学院、系(专业)一流本科专业申报与建设、专业结构调整、本科招生计划分配、新专业申请、学位点申报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2.抽检中“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教学院、系(专业),要提出整改措施,责任明确到人,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并在下一年度抽检中将提高其论文抽检比例。

3.对抽检中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由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4.对连续2年在学校抽检中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或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教学院、系(专业),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预警可能减少相关教学院、系(专业)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5.对连续3年在学校抽检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预警可能责令其暂停招生。

      八、监督与保障

(一)由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抽检工作中的专家抽取、论文评议等各个环节进行指导监督,通过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的思想认识,建立管理跟踪机制,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抽检工作项项有落实,件件有跟踪,事事有反馈,确保本次抽检工作的完成质量。

(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领导小组将设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专项经费, 确保全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顺利开展。


附:

长江师范学院拟推毕业设计(论文)评议专家汇总表

教学院

主讲专业

工号

姓名

学历

学位

职称

电话

邮箱

 

 

 

 

 

 

 

 

 

 

 

 

 

 

 

 

 

 

 

 

 

 

 

 

 

 

 

说明:

       1)各教学院于7月8日前将《拟推毕业论文评议专家汇总表》电子稿报教务处实践科(邮箱:jwcsjk72792282@163.com)。

       2)请推荐专家加入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群,群二位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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