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关于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与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的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1〕24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与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
认定推荐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重庆市高校一流课程建设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学校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与重庆市一流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及推荐方式
本次采取统一申报、集中评选、择优推荐、分类立项的方式进行,符合要求的申报课程择优立项为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已立项为校级一流课程不再重复立项),并从本次申报的课程中遴选推荐市级一流课程认定。
二、申报推荐范围
已纳入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层次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核心、拓展)课以及公共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来华留学英语授课课程等。
三、申报推荐类型
(一)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与市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类型
1.线下一流课程。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2.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教学课程。
3.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的实践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学生有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
(二)市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类型
1.线上一流课程。市内高校在“重庆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等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的本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性的课程、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认定范围参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指南(2020年版)》中各专业大类的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内容。同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申报项目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同时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并与“重庆高校虚拟仿真实验(实训)教学项目共享平台”(http://vsp.cqooc.com/)完成数据对接(对接要求可登录该平台首页下载)。
3.来华留学英语授课一流课程。面向来华留学生或同时面向我国学生开设的全英语授课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或中国文化类课程(不含短期培训项目和游学项目等课程)。课程应有相关全英文授课专业作为支撑,在我市高校来华留学教育课程建设中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已入选教育部全国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及重庆市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的,不在认定范围内。
四、申报推荐课程要求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课程至少经过一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申报课程满足对应认定类型基本形态和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4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良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需由其所在教学院(部)党总支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二)课程目标及定位。课程符合新时代人才培养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注重提升课程的高阶性、突出课程的创新性、增加课程的挑战度,契合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等综合能力养成要求。
(三)课程设计及内容。课程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组织新模式,根据教学需要,积极开展课程内容重构,构建科学的知识体系。课程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要求,反映学科专业、行业先进的核心理论和成果,聚焦“四新”建设。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上资源需符合国家、重庆市在线课程资源建设相关标准。
(四)教学活动及效果。课程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安排学生个性化学习与合作学习,强化课堂教学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环节,加强研究型、项目式、实践式学习,教学活动中学生学习响应度高,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五)课程评价与平台支撑。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课程使用的信息化平台或数字教学工具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的线上教学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配有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管理,确保课程的内容规范及技术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一)教师申报。教师结合课程建设实际,按申报课程类型统一填写《长江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重庆市来华留学英语授课一流课程申报书6月末7月初提供)报所属教学院(部),同一教师最多参与两门2021年一流课程申报,其中担任课程负责人限一门。符合条件的校级一流(培育)课程建设项目课程必须参与市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认定为市级一流课程的校级一流(培育)课程建设项目免验收结项。
(二)院部推荐。各教学院(部)根据课程建设规划,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本年度一流课程实行限额申报推荐,各教学院(部)各类型课程推荐总数不超过4门(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课程、来华留学英语授课课程不占用推荐指标)。
(三)资格审查。课程申报教师及所归口教学院(部)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等问题负责。教务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报课程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课程不进入评审程序。
(四)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专家组评审,提出2021年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与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建议名单。
(五)立项推荐。对经学校批准的专家建议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发文立项与认定推荐。
六、立项后管理
立项为学校一流课程项目的课程,自立项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和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学校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作撤项处理。认定为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按重庆市相关文件建设要求严格管理和执行。
七、其他事宜
(一)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校级一流课程与市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全程管理,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课程,择优推荐。
(二)2021年9月3日(星期五)前,各教学院(部)对推荐课程按类型评审排序,填写《长江师范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与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汇总表(2021年)》(附件2)、《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2021年)》(附件3),与推荐课程申报书及支撑材料原件(含附件清单中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及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加盖教学院(部)公章后,纸质件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致远楼218室),电子件发至工作邮箱jgb05@163.com。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八、联系方式
相关工作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胡俊飞、曹秀娟,72790060。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各类申报书(2021年)
2.长江师范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与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汇总表(2021年)
3.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2021年)
4.一流课程评审指标(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2021年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与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的通知及附件.zip
教务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