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1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决定(长师院教 〔2021〕23号)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1〕23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表彰2021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决定
各教学院(部)、校属各部门: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长师院办〔2016〕13号)文件要求,经各教学院评审答辩推荐,学校审核,决定对《重庆地区房地产广告语的语言视角研究》等108项(篇)2021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作者及指导教师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毕业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心系母校,不断进取,争取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再创佳绩。
附件:2021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表彰2021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决定.zip
教务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