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遴选申报市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场答辩工作的通知(长师院发〔2021〕20号 )
长江师范学院文件
长师院发〔2021〕20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遴选申报市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场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提高实践创新能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更多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遴选申报市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场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2021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答辩安排
时间:2021年6月3日18:30开始。
地点:诚意楼(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遴选形式
现场路演答辩、公布答辩结果。
四、材料准备
5分钟路演PPT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五、工作要求
(一)提前半个小时将路演PPT相关电子材料拷贝在电脑上,按照《2021年遴选申报市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场答辩安排表》里答辩序号依次进行。
(二)项目陈述限制在5分钟内,不要超时,在第四分钟时,会有工作人员亮牌示意(还有一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共计10分钟。
(三)要求指导老师及项目成员按时到场,对专家提出项目修改意见进行记录。
(四)着装整齐,路演场所保持安静整洁,将手机设为静音。所有学生不得中途退场。
(五)学校将对拟立项的市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公示。
联系人:王涛廖进 李文博 宋发群
电 话:72792282
附件:
1.2021年遴选申报市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场答辩安排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答辩注意事项
教务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