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转发 关于开展国家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21〕21号)转发给你们。校内申报国家一流课程、参与市级遴选的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1.遴选范围:我校历年获评市级一流课程的课程,名单见附件1;
2.材料报送: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遴选的课程组填写《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市级遴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附件3)和申报书(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chinaooc.cn/front/index.htm),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无说课和录课视频的,可仅提供说课和一节课课程设计纸质稿),于4月28日17:00前将电子档材料发工作邮箱jgb05@163.com(以“课程类型-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命名文件夹和邮件主题),其中附件3备案表需要纸质一份签字盖章后交致远楼218办公室。
联系人:胡俊飞、曹秀娟,电话:72790060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市级一流课程汇总表
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市级遴选推荐汇总表
3.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市级遴选申报备案表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5.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