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长师院教 〔2021〕13号)

发布时间:2021-04-19 发布者:admin 访问次数:2652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1〕13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校属各部门:

经全校公示、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复审并报分管领导批准,现将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共100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91项,创业训练项目7项,创业实践项目2项。请各教学院做好如下工作:

一、工作启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师院教〔201234号)相关要求,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提供项目实施的相关软硬件条件;指导教师及时组织项目组成员召开小组会议,启动项目研究工作,讨论研究项目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实施策略,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二、项目实施与管理

校级项目由各教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督查,项目团队与教学院签订《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2),各教学院组织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市级及国家级项目由学校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与升级培育

各教学院督促指导教师进一步打造项目,积极培育,提升质量,待市教委通知下达后,学校将组织校级立项项目现场答辩,从中竞争性遴选申报市级和国家级项目。

四、经费及绩效管理

校级立项项目学校不给予经费支持,市级和国家级立项项目经费支持不变;指导教师完成校级、市级、国家级项目指导工作后,教学业绩仍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院务必于202156日前修改后的《申报书》和《任务书》经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电子文档(PDF格式)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涛  廖进  李文博  宋发群

联系电话:72792282

邮箱:614116643@qq.com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附件材料.rar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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