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长师院教 〔2021〕13号)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1〕13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校属各部门:
经全校公示、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复审并报分管领导批准,现将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共100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91项,创业训练项目7项,创业实践项目2项。请各教学院做好如下工作:
一、工作启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师院教〔2012〕34号)相关要求,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提供项目实施的相关软硬件条件;指导教师及时组织项目组成员召开小组会议,启动项目研究工作,讨论研究项目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实施策略,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二、项目实施与管理
校级项目由各教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督查,项目团队与教学院签订《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2),各教学院组织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市级及国家级项目由学校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与升级培育
各教学院督促指导教师进一步打造项目,积极培育,提升质量,待市教委通知下达后,学校将组织校级立项项目现场答辩,从中竞争性遴选申报市级和国家级项目。
四、经费及绩效管理
校级立项项目学校不给予经费支持,市级和国家级立项项目经费支持不变;指导教师完成校级、市级、国家级项目指导工作后,教学业绩仍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院务必于2021年5月6日前将修改后的《申报书》和《任务书》经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电子文档(PDF格式)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涛 廖进 李文博 宋发群
联系电话:72792282
邮箱:614116643@qq.com。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附件材料.rar
教务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