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3-24浏览次数:335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重庆教管校:

为进一步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遴选工作,全面推进我市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格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名师、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四个大类。2021年,面向在渝部属、市属高校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高职教育和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中开出的专业课程或通识课程评选200门左右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面向全市中职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开出的专业课程或通识课程评选100门左右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入选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或授课教学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面向在渝部属、市属高校设立的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中遴选10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二、申报数量

(一)在渝部属高校:每校推荐本科课程不超过10门、推荐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

(二)市属普通本科高校:每校推荐研究生课程不超过1门、本科课程不超过6门、继续教育课程不超过1门;推荐普通本科或继续教育教学研究中心1个。

(三)高职院校(含职教本科高校):国家“双高”建设项目院校每校推荐高职教育课程或继续教育课程不超过3门、其他高职院校每校推荐高职教育或继续教育课程1门;每校可推荐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

(四)中职学校:立项建设高水平中职学校每校推荐课程不超过3门、其他中职学校每校推荐课程不超过2门。

三、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教学团队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中职学校除外),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示范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职业教育课程要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注重德技并修、育训结合,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等内容;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各高校根据申报限额,组织本校参评项目初评,排序后直接报送市教委。中职学校参评项目由所在区县教育部门汇总排序后报送市教委。市教委不受理中职学校、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

(二)市级评选。市教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选,确定市级项目名单。

(三)择优推荐。根据教育部项目推荐指标和工作要求,在市级课程思政项目中遴选推荐研究生课程2门、普通本科课程6门、高职课程6门、中职课程3门、继续教育课程5门,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中心1个、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中心1个、继续教育教学研究中心1个。

五、其他要求

(一)各类学校要从本单位已立项建设的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中择优推荐,并经遴选公示后按要求报送。原则上1名教师最多可申报1门示范课程。

(二)申报学校须填写重庆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示范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申报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支撑材料须对应申报项目类型编辑成册。

(三)请各单位于2021326日(星期五)前,以公文形式将本单位联系人信息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示范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支撑材料纸质件2份报送至市教委,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件发送指定邮箱。中职学校的申报材料由区县教育部门汇总后报送至市教委职成教处531室;高等学校的申报材料对应报送市教委学位研究生处和高教处。纸质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材料文件名格式为“XX(单位名称)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如重庆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材料、江北区教委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材料报送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本校的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提炼,形成课程思政建设总结报告和课程思政建设典型案例。请将工作总结和案例电子版于20214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职成教处:刘兵华,63628153285644395@qq.com

高教处:李翔,63857512,蒋凯,63255852363513757@qq.com

学研处:曾理,67111911112094503@qq.com

 

附件:1.重庆市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重庆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汇总表

3.重庆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4.重庆市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

5.重庆市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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