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4 发布者:admin 访问次数:2231

各教学院: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细做实,提升过程监管的有效性,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附件1)精神,严格按照《长江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长师院发〔201156号)等管理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履责,加大过程质量监控和抽检力度,确保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组织召开加强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解读教育部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院、系及指导教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把好选题、开题、论文撰写、答辩等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关。

2.各教学院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2)等要求,结合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以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为考察重点,分专业制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价表(附件3.评价表参考格式),并于326180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jwcsjk72792282@163.com

3.各教学院应全面落实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415日前组织专家完成对毕业论文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及开题答辩等进行审核,了解每位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对选题做了调整的学生,督促其按期完成。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做好问题整改。

4.各教学院应全面检查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指导工作进度,督促指导教师和学生及时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或填写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等,管理员做好跟踪监控,确保材料完整性。

5.高度重视查重工作,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各教学院要把查重措施落细落实,总重复率超过30%或单项引用他人表述的文字复制比超过10%的,指导教师应及时指导并督促学生修改。

6.各教学院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的抽检评价工作,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抽检比列原则上不低于10%,保证覆盖各个专业,并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价表,将抽检总结报告和抽检评价表(学院签字和盖章)于答辩日期前10天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备案。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抽检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记入教学院年终考核,复查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7.认真组织好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按照《长江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规范及质量标准(试行)》(长师院教〔20179号),严格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注意评语用词指导性和准确性。各教学院答辩工作方案应在答辩前3天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各教学院务必于524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录入。

8.为实现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无纸质化目标,各教学院务必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管理,要求认真填写:答辩记录表、指导记录、成绩评定表等有关材料,确保毕业论文系统中每位学生和指导教师相关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9.做好评优推优工作,各教学院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的原则,评选和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人数不超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总人数的3%

10.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与分析,完成信息统计和报表工作,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资料的审查及归档工作,保证其完整和准确。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采取电子版材料光盘刻录归档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涛 廖进 宋发群

  话:72792282

  箱:jwcsjk72792282@163.com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价表(参考)

4.长江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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