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1〕5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各项目负责人:
为切实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凝练学校近年教育教学改革做法经验,培育重大教学成果,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于3月中旬开展2021年春期市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我校历年获准立项、依据项目申报书及任务书圆满完成预期研究任务(或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市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各项目需提供的结项材料
1.市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须认真阅读《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并按《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装订要求》(附件2)提交结题材料。
2.根据市级教改项目结题要求,项目任务书须用盖有市教委公章的原件。2016年立项的市级教改项目,当年市教委未盖章,用盖学校章的项目任务书即可。
3.结题材料按装订要求顺序排列,用文件夹或文件袋装好,暂不装订成册,待结题验收后再行装订。
三、工作要求
1.凡已到期的市级教改项目,原则上须参加此次结题验收工作。
2.请各项目组于2021年3月8日(周一)17:00前将结题材料电子文档发至jgb05@163.com,纸质材料(1式3份)交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致远楼218办公室)。
3.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市级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市级重大、重点教改项目进行预答辩,预答辩和结题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相关及未尽事宜,请联系:曹秀娟、胡俊飞,72790060(办公室电话)、13038359325(手机)、45016652(QQ)。
附件: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装订要求
教务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