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通识教育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5 发布者:admin 访问次数:864

各教学院(部):

为落实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和适应学分制实施需要,激发广大教师根据所长投身教学,扩充通识教育公共选修课库容量,促进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通识教育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型和申报数量

公选课根据学科专业属性分为中华文化与历史传承类课程、文学修养与艺术素养类课程、自我认知与人生发展类课程、社会发展与世界视野类课程、自然科学与科技类、创新创业类课程等6大类。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外语教学科研部择优推荐申报公选课不少于1门,其他教学院择优推荐申报公选课不少于3门。

二、申报开设公选课基本条件

1.公选课开课教师必须在高校教学工作满两年,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2.所申报的课程须制定完整的教学大纲,包括课程基本信息、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内容、成绩评定等,且有相应的教材或讲义。

三、公选课申报、入库和开设程序

1.申报:根据公选课的专业学科性质,申报教师向课程性质所属的相关教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通识教育公共选修课程申报书”,编写所申报公选课程教学大纲。各教学院(部)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在202114日前报送“通识教育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以及“通识教育公共选修课程申报书”(见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3)(一式一份到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致远楼218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gb05@163.com,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2.入库: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师提交的申报书和编写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遴选一定数量的公选课程,纳入学校通识教育公共选修课程库。

3.开设:入库的公选课首次开设前,需向教务处提出开设申请,按教师开新课相关要求,提交该课程不少于二分之一的教案或讲稿,并由课程性质所属院(部)组织试讲。审核、考察通过的课程,将供学生选修,正式行课。

四、申报要求

1.根据公选课的性质,对公选课进行归口管理,由二级教学院(部)负责相关公选课的集中申报、择优推荐、教学管理与课程建设,鼓励各学院(部)建立相应的课程组和教学团队。

2.各学院(部)所开公选课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学院(部)年度人才培养体系课程建设项目考核的重要指标,鼓励各学院整合各专业方向资源,以专题报告、名家讲坛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设高质量公选课。

3.学校对新开设的公选课在第一轮行课时,按实际课时数的1.5倍计算课时业绩,并不定期对开设的公选课进行教学评价,以选课率、学生评教、督导评价等作为主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胡俊飞、曹秀娟,72790060

工作邮箱:jgb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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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