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0〕38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以及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课程思政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立项的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要求以及项目申报表开展工作。
2.项目进度及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3.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检查材料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时的思路与实践方案,对照项目申报表,梳理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并提供下列中期检查材料:
1.包括专业思政项目核心课程群在内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填写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附件2),专业思政项目还需梳理除课程建设外其它建设情况的报告,按建设内容及成效分点开展小结,要求抓住重点和特色,简明扼要,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内。
2.项目研究及实践成果支撑材料:如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课件、教学研讨记录、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研究报告、课程网站链接、教学视频及可展示建设成效的其他材料等。
3.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PPT。
四、工作安排
1.项目所在教学院部自评
项目所在教学院部组织相关教师开展课程思政教研活动,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展示课程思政教改成果,并开展交流研讨,在此基础上召开学院专家评审会,明确评审意见。并于12月28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gb05@163.com,将中期进展报告纸质件1份交教研教改科。
2.学校评审
教务处严格按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文件规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3.结果运用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及“不通过”。针对中期检查通过的项目继续开展建设工作;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予以撤项;针对暂缓通过的项目,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
五、其他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本次中期检查工作,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推动学校“三全育人”新局面的形成。学校将依据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提炼一批可推广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和成果。
联系人:胡俊飞、曹秀娟,联系电话:72790060。
附件:1.2019年度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2.长江师范学院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及附件.rar
教务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