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秋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 〔2020〕35号)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1-27浏览次数:3462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0〕35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20年秋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0年秋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年秋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名单(附件1

二、结题验收安排

(一)材料准备

1.各项目组整理结题材料,按任务材料清单填写相关表格:国家级项目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清单(附件2)整理;市级项目按《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清单》(附件3)整理。

2.项目组需提交结题成果电子版,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论文(专利、调研报告……)”命名。

3.项目成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利证书、作品照片、创业计划书、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公司运营情况等)需做成电子展板(附件4)。

(二)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采取现场答辩及成果展示的方式进行。

1.答辩时间:1216日,地点另行通知。

2.答辩分项目组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

1)各项目组负责人用5分钟PPT汇报研究目标、实施情况、创新点、成员研究体验与收获、研究成果和经费使用等情况。

2)专家提问与答辩5分钟。

3.各项目组需将研究成果原件(论文、专利、产品、软件、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和公司运营情况等)进行现场展示。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组在答辩前需根据结题材料清单准备完整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现场呈交评审专家。

(二)项目成果须在现场指定位置进行展示。

(三)答辩时,项目组成员及指导教师需全部到场,并指派组内成员记录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

(四)答辩顺序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各项目组成员需提前20分钟候场。

(五)答辩由项目负责人配以PPT陈述。考虑到系统和软件的兼容性,各组PPT需采用Microsoft Powerpoint 2010以下版本(不要使用WPS);各组需在答辩前20分钟将PPT拷贝到会场电脑上,并检查其是否能正常使用。

(六)项目最终的评审结果将于现场答辩一周内在教务处主页公布。

(七)通过结题的项目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结题验收材料,并领取结题证书;不按时完善结题验收材料者,按结题验收未通过处理。

(八)本次结题验收名单中所涉及的20172018年立项的项目,必须参加结题,不结题和未通过的项目将自行终止。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于2020127日前将结题验收名单中本学院所有项目成果(PDF格式)电子文档(“学院+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科。

  箱:614116643@qq.com

     附件:1.2020年秋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清单

3.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清单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电子展板要求

关于做好2020年秋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