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对郑雯欣等七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1-19浏览次数:4098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对学生课程考核情况、报到情况、休学情况以及考勤情况进行了统计清理,经教务处与二级学院复核确认,郑雯欣等七名学生达到学校退学规定,学校对这七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因《退学处理决定书》无法送达或无法及时送达本人及家长,现将退学处理决定予以公告。

郑雯欣(学号:201611561334),女,我校音乐学2018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超过15日,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第五十条第五款之规定,决定对郑雯欣作退学处理。

董耀升(学号:201614991140),男,我校金融工程2016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师院发[2013]17号)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董耀升作退学处理。

杨会(学号:201505575308),女,我校市场营销2016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师院发[2013]17号)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杨会作退学处理。

邓云雪(学号:20141255011112),女,我校体育教育2014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师院发[2013]17号)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邓云雪作退学处理。

易洋洋(学号:201812551103),男,我校体育教育2018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易洋洋作退学处理。 

李坤(学号:201626551208),男,我校土木工程2017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李坤作退学处理。

彭韦梅(学号:201711561252),女,我校音乐学2017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彭韦梅作退学处理。

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或申诉无效学生,学校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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