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 〔2020〕31号)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1-07浏览次数:3536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0〕31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各项目负责人:

为切实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市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我校历年获准立项,并按照原定研究起止时间,依据项目申报书及任务书圆满完成预期研究任务(或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市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各项目需提供的结项材料

1.市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需要认真阅读《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并按《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装订要求》顺序(附件2)上交材料。根据市级教改项目结题要求,项目任务书须用盖有市教委公章的原件(2016年立项的市级教改项目,当年市教委未盖章,所以用盖学校章的即可)。

2.以上材料须按装订要求顺序排列、用夹子或文件袋装好,先不装订成册,待结题验收后再行装订。

三、工作要求

1.凡已到期的市级教改项目,原则上须参加此次结题验收工作。

2.请各项目组于2020124日下班前将结题材料电子文档发到jgb05@163.com纸质材料(3份)交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致远楼218办公室)。

3.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市级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市级重大、重点教改项目进行预答辩,具体结题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72790060

 

 

附件: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装订要求

      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