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0〕26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20年入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维护国家招生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学校办学秩序的根本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部长令)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文件精神和重庆市教委通知要求,为有序开展我校2020年入学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严肃入学报到注册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法取得学籍,现将我校2020年入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及联合培养专升本教学点根据通知内容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 职责分工
按照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招生部门会同学生工作处、校医院以及各二级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牵头组织学生工作处、教务处、信息化办公室、校医院、安全管理处协助,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 复查对象
2020年入学的所有新生,包括2020年录取报到的本科生、第二学位学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和2020年之前录取的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校报到入学的学生,降级到2020级的往年入学学生暂不纳入复查之列。
三、 复查内容
1.录取程序复查。新生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招生就业处负责)。
2.录取资格复查。新生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如有存在疑问的信息,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办核实,严防资格造假(招生就业处负责)。
3.身份信息复查。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新生:要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确认信息是否一致,比对档案中的照片与本人是否吻合;第二学士学位新生:要对电子档案、录取通知书、学生纸质档案、身份证、前置学历学位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确认信息是否一致,比对档案照片、前置学历照片中与本人是否吻合;专升本学生:要对录取通知书、前置学历信息、考生纸质档案和身份证等信息进行逐一对照核查,确认信息是否一致,比对档案照片、前置学历照片与本人是否吻合。(各教学院负责)
尽可能创造条件, 利用“人脸识别” “人证识别”等人像识别技术进行严格比对,严防冒名顶替问题(各教学院负责)。
4.身心健康复查。要按照规定,对新生开展体检复查和心理健康测评,确认是否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校医院负责体检、学生工作处负责心理健康测评)。
5.专业测试复查。要对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查,确认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按招生就业工作处相关安排由相关学院组织进行)。
6.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教务处根据招生就业处、校医院、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复查结果,进行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教务处负责)
四、 复查具体实施方法
1.组织学生本人手写填报《新生入学登记表》,粘贴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各二级学院负责)。
2.高考电子档案与《新生入学登记表》比对。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和第二学位学生通过学校招生管理系统查阅高考电子档案与《新生入学登记表》中的信息进行比对,包含姓名、高考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码、毕业中学等;专升本学生通过正方教学管理系统查阅电子档案与《新生入学登记表》信息进行比对,包含姓名、专科学历照片、身份证号码、专科毕业学校等(各二级学院负责)。
3.新生录取名册与《新生入学登记表》比对。包含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高考分数、毕业中学等(各二级学院负责比对、招生就业处负责提供新生录取名册)。
4.个人档案与《新生入学登记表》比对。包含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高考分数、毕业中学、家庭成员、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各二级学院负责比对)。
5.高考体检表比对新生入校体检表。包含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以及身高、体重、视力等体检项目结论(各二级学院负责比对、校医院负责提供新生入校体检表、招生就业处负责提供高考体检表)。
6.认真查验高中或专科档案及其密封状态,结合整理新生档案工作,核对学生高中或专科档案袋中的所有信息,与《新生入学登记表》字迹是否一致(各二级学院负责比对)。
7.有关资料特别是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严格保管,《新生入学登记表》全部上交至档案馆存档。涉及专升本相关二级学院与联合培养专升本试点班的高职院校就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做好综合研判,并由判定人在汇总表上签字。
8.核对《长江师范学院2020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专升本学生核对《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的信息,各学院要认真核对信息表的“报到情况”(教务处根据目前撑握的情况按“已报到”、“未报到”、“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进行了标注),确保核对表上的“报到情况”信息与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完全一致,并组织报到学生对自己的电子注册信息逐项进行核对签字确认,确保报到学生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五、 复审结果及处理
复查中对于涉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生,学校调查取证后,由教务处书面报告学校审议通过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取消入学取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涪陵中心医院或涪陵中医院复查后,确需在家休养的学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对依法志愿报名入伍的新生,需要在学生入伍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新生须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该表到入伍地(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领取),申请表填写后交由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理进行录取资格核查后到教务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学籍注册完成后,督促新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实名注册,及时查询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确保新生自查率100%。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的未注册新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各学院切实做好相应调查、记录工作,并如实在《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的“报到情况”中进行标注。
六、 时间安排
即日起,各学院开始着手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10月18日前,组织学生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将《新生入学登记表》交学校档案室存档备查。
10月20日前,完成《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表》(专升本学生完成《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的信息核对,并将纸质件交教务处215办公室。根据核对结果完成教务处的学籍管理群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表在线表格的信息修改。
10月23前,督促需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完成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办理。
10月23前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责任报告书及异常情况反馈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纸质件交教务处215办公室。
10月23日前填写《2020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签字加盖公章,复查工作结束后交学校档案室存档备查,电子文档发邮件至yznujwcxj@126.com。
七、 复查要求
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到位、核查不力,致使违规违纪、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采取、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学生,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在开展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中。
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初查和复查的各环节都应当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审查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
八、 其他需要说明事宜
《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表》、《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由教务处打印,各学院派人到教务处215办公室领取。
《新生入学登记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责任报告书及异常情况反馈表》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见本通知附件。
招生管理系统涉及学生隐私信息,需各学院指派专人登录查询,请各学院16日内完成学籍管理群的《招生管理系统登录人员名单》在线表格填写,学校信息中心根据人员名单设置相应权限,以便顺利登录招生管理系统。
附件1:新生入学登记表
附件2: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责任报告书及异常情况反馈表
附件3: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