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教学院(部):
2020年6月29日,教务处下发《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 〔2020〕19号)。近日,接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20〕21号)。为统筹做好校内一流课程申报立项与重庆市一流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2020年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立项与重庆市2020年高校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校内遴选推荐工作合并进行,重庆市2020年高校社会实践一流课程校内申报遴选同时组织。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市级一流课程遴选推荐方式
1.线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采取校级申报立项与市级认定推荐统一申报、集中评选方式进行,从拟立项为校级一流课程且符合重庆市一流课程文件要求的课程申报中择优遴选。
2.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学校组织市级一流课程校内申报和评审工作,从校内符合重庆市一流课程文件要求的申报课程中择优遴选推荐。
二、市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校内申报
1.申报范围:纳入我校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教育课等独立设置的社会实践课程。
2.基本条件: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类别,须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3.申报程序:参与市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校内遴选的课程团队,认真填写《重庆市一流课程申报书(2020年)》(附件1),撰写1份约10分钟、含课程概述、教学设计思路、教学环境(课堂或线上或实践)、教学方法、创新特色、教学效果评价与比较等的说课稿,整理汇编支撑佐证材料。各教学院(部)对教师提交的课程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评审,择优向学校推荐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不超过1门。
三、申报时间调整
为适应重庆市一流课程申报节点要求,学校对2020年一流课程申报时间略作调整。所有申报学校2020年度一流课程、参与重庆市一流课程校内遴选的课程组于9月21日(周一)前将申报书、说课稿和佐证材料等报所在教学院(部),各教学院(部)于9月23日(周三)前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院(部)教学委员会评审,并将择优推荐课程的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致远楼218室),电子文档申报材料打包发送工作邮箱jgb05@163.com,邮件名和文件包以“***学院一流课程申报”格式命名。
四、其他要求
1.各教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校级一流课程申报与市级一流课程遴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范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课程,择优推荐,确保申报材料无明显科学知识错误和意识形态问题。
2.校级与市级一流课程申报的佐证支撑材料务求简洁精炼、高度相关和具有标志性,每门课程申报佐证材料不超过50页。
3.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的课程须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管理,确保上线课程的内容规范及技术水平,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
4.鼓励教学院(部)将各自向学校择优推荐而未立项校级一流课程或获选参与重庆市一流课程申报认定的课程列入教学院(部)一流课程建设计划,从院(部)教学和专业建设经费中予以支持。学校对教学院(部)一流课程名单予以备案,对其中建设成效突出的课程在今后的一流课程申报中,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胡俊飞、曹秀娟,72790060。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