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级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推进我校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7级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7级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测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学生录制说课、讲课视频。
二、录制方式
因崇义楼微格教室在修建,学生可以选择手机等录像设备自行录制。
三、录制时间
6月22日-6月30日。
四、上传时间
7月1日-7月15日。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相关教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二)学生均可自行录制,录制时一定要考虑设备的像素,确保视频播放时清晰流畅。
(三)学生所有测评材料应按相关要求按时提交,不得影响学校测试工作进度,评测合格的学生方有资格申请教师资格证和参加教育实习。
教务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