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0〕12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17级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相关部门:
课堂教学能力是教师最重要的专业素质,加强师范生教学能力培养是师范教育的根本。为进一步推动专业“内涵建设及特色发展”,助力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强化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培养造就一批“师德高尚、师能卓越、锐意创新”的优秀教师后备队伍,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并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发布的高校开学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7级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2017级全体师范类本科专业学生。
二、时间安排
2017级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工作分为五个时段:
(一)第12周,各教学院制定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工作方案,领取《长江师范学院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指导教师手册》,组织线上召开学生动员会及指导教师培训会。
(二)第13周,学生自行训练准备阶段。
(三)第14至15周,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训练阶段。(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
(四)第16至17周,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测评阶段。
(五)第18周,教学院开展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每位学生至少准备两个训练课题,完成标准课一节课的教学设计、制作与之匹配的多媒体课件和8分钟说课方案。
(二)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测评标准》(附件)指导训练学生。应合理设计训练方案,视情况组织学生线上或线下对学科课程标准和基础教育学科知识进行学习,注重提升学生在听课、备课、说课、讲课、评课等方面的实践能力。指导教师对每一位学生的教学视频或现场听课、评课指导次数不得少于4次。
(三)学生应积极投入到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中,大量观摩教学视频案例,视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小组集体备课、互相听课、评课等方式,培养听课、评课、说课和教学反思能力。
(四)各教学院应根据学科特点,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相关要求,增设专业特色训练(如:音乐学专业可增加声乐、器乐、节目编排等内容;体育教育可增加课堂操演;对口高职师范类专业可增加专业技能演练等)。
(五)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后期(第16-17周),每位学生须在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测评平台系统注册,申请微格教室,使用微格教学系统录制说课、模拟教学视频。在线提交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说课和模拟教学视频、评课与教学反思等材料进行课堂教学能力综合测评。
(六)课堂教学能力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记载,包括:教学设计能力(教学设计撰写与说课30分)、教育技术应用能力(课件设计与制作10分)、教学实施能力(上课50分)、教学评价能力(评课与教学反思5分)及教学个性、特色与创新(5分)。
(七)课堂教学能力综合测评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在实习前给予一次补测机会,评测合格后方有资格申请教师资格证和参加教育实习。
四、组织管理
(一)各教学院应成立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工作安排、指导教师名单、学生分组名单、指导教师工作要求、考核等)。做好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的宣传动员与工作安排,明确学生训练任务和指导教师职责。
(二)各教学院应选派学科教学法主讲教师对承担指导任务的教师采取线上或线下进行针对性培训,并聘请基础教育一线教师参与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的指导工作。
(三)各教学院要加强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管理,指导教师须认真履职,按时规范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指导教师手册》,做好过程指导记录,学校做好督查工作,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观摩、抽检。
(四)各教学院在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中,同步做好师范生课堂教学技能竞赛选手的选拔工作。
(五)各教学院在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工作结束后,做好总结工作,并回收指导教师手册存档。
五、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于5月15日(星期五)前报送《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工作方案》电子文档。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涛 廖进 宋发群
电 话:72792282
邮 箱:614116643@qq.com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测评标准
关于做好2017级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