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0〕11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20年春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师院教〔2012〕34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春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一)2017、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2018年前所有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安排
(一)材料准备
1.各项目组整理结题材料,按任务材料清单填写相关表格:国家级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清单(附件1)整理;市级和校级按《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清单》(附件2)整理。
2.结题项目组需提交成果电子版,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论文(专利、调研报告……)”命名。
3.项目成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利证书、作品照片、创业计划书、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公司运营情况等)需做成电子展板(附件3)。
(二)结题验收
1.因新冠疫情防控影响,学校严控各种聚集性活动,本次项目结题验收不再组织现场答辩,项目负责人提交完整的结题电子材料(附件1、附件2),每组由3位专家评委采取盲审盲评方式,取平均成绩进行结题验收。
2.无故不按时提交校级项目结题材料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或参加项目结题验收未通过的将做自动终止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组需根据结题材料清单按时提交完整的电子材料。
(二)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应明确给出结论,并提出中肯的修改意见。
(三)项目评审结果将及时在教务处主页公示。
(四)通过结题的项目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完善结题验收材料,并领取结题证书。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于2020年5月22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结题汇总表》(附件4)、项目结题材料和项目成果(PDF格式)电子文档以教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要求按照清单排序打包压缩并以“学院+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
联系人:王涛 廖进 宋发群
电 话:72792282
邮 箱:614116643@qq.com
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清单
2.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清单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展板要求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结题汇总表
关于做好2020年春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