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0〕10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后期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鉴于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为保质保量完成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过程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受疫情防控影响,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坚持做到“标准不降低,质量不打折,进度不延迟”,各教学院按照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确保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教学院应严格按照《长江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长师院发〔2011〕56号)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适时调整工作进度安排,强化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中期检查,重视问题整改
各教学院应全面落实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通过中期检查深入了解每位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作了选题调整的学生,督促其按期完成。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做好问题整改。
(二)高度重视查重工作,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各教学院要把查重措施落细落实,总重复率超过30%或单项引用他人表述的文字复制比超过10%的,指导教师应及时指导并督促学生修改。
(三)加强答辩环节和成绩评定管理
1.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建议以线上方式进行,由各教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应在5月29日前全部完成并提交成绩。
2.各教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人数设立答辩委员会和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答辩小组组长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各教学院应做好线上答辩方式等预案,相关影音图像文字资料留存备查。
4.各教学院答辩工作方案应在答辩日期前3天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5.各教学院须加强答辩资格审查,规范答辩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长江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参考标准(答辩委员用)》进行成绩评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评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总人数的5%。
(四)加强评优推优工作管理
各教学院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的原则,从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课题设计、分析论证、写作规范等方面,对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选和推荐,要求各教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总人数的3%,拟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总评成绩为“优秀”等级,教学院还须再次组织公开答辩。
(五)重视总结与归档工作
各教学院要通过毕设系统检查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完整性,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和总结工作,完成信息统计和报表工作,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资料的审查及归档工作。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涛 宋发群 廖进
电 话:72792282
邮 箱:jwcsjk72792282@163.com
教务处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