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0〕4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暨市级教改项目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系列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四个一流”与“一体两翼”建设计划,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内涵建设,培育标志性教育教学成果,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治理现代化水平,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8号),决定启动202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暨市级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及推荐方式
本次采取统一申报、集中评选、分类立项的方式进行,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择优立项为校级教改项目,并从本次申报的项目中遴选推荐市级教改项目。
二、申报范围
项目选题依据教育部近期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系列文件,同时立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主要聚焦(但不限于):
1.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重点项目选题指南(2019-2020年)》(附件1)和《长江师范学院“十三五”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立足破解当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教学院(部)工作实际,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2.重大重点项目应紧密结合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系列文件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围绕“四个一流”“新师范”“新工科”行动计划、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卓越人才培养、教育教学信息化改革等方面拟定研究题目。
3.2020年之前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含未结题的项目),如有重大创新,可以参与本次市级教改项目遴选。
三、申报条件
1.校级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同时具有较丰富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重点、重大项目的申请人还应有三年以上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
2.市级项目申请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重大项目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
3.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个教改项目。
4.近2年内各级教改项目被作撤项处理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资助的项目及其他内容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进度安排
1.个人申报(3月2日前)。教师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确定选题,参考《重庆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分指标》(附件3),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于3月2日前交所在教学院(部)。
2.教学院(部)评审推荐(3月6日前)。各教学院(部)根据学校要求对项目进行初审,并于3月6日前将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交教务处教研教改科,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jgb05@163.com(邮件名和文档包为“教学院部名+2020年教改项目申报”)。
3.学校评审(3月20日左右)。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组织。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是推动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对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教学院(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判,筛选出有特色、有针对性且预期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都较高的项目予以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系统谋划,打造精品。各教学院(部)要以教改项目申报为契机,凝炼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的主攻方向,集中精力打造精品,为培育教学成果奠定坚实的基础。学校鼓励教师跨专业、跨学科、跨部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联合研究。
联系人:胡俊飞、曹秀娟 联系电话:72790060 13038359325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重点项目选题指南(2019-2020年)
2.长江师范学院“十三五”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3.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分指标
4.长江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5.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暨市级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