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0〕3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公布2020年春期师范生毕业实习安排结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构建常态化的考研学生毕业实习管理体制,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实习质量,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0届考研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0〕2号)要求,经学校与二级学院、实习单位及学生多方协调落实,现将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春期师范生毕业实习安排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望遵照执行!
希望各二级学院、带队(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各尽其责,积极做好实习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章守纪,将实习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尽快形成学校、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三级联动管理机制,确保毕业实习管理工作高效有序。
希望实习学生加强相关法规和制度的学习,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积极主动,加强自身综合能力训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提高从业能力,确保完成实习任务。另外,在实习结束后,学校将统一组织抽查考核验收,验收未通过的学生,以实习成绩不合格处理。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春期师范生毕业实习安排表
教务处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