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9-12-26浏览次数:7376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19〕42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为确保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柳柏

副组长:董顺伟 汤鹏主 盛全生 江  鸿 王红娜 冉隆锋

成  员:各学院分管学籍工作的院领导,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转专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处理学生投诉等。

二、转专业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2019年入学的19级新生;

2.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转专业审批原则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入学一学期后,一年内申请转专业,申请后按如下原则审批:

1.“学生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简称理由1)为申请理由者,2019年秋期所修课程须全部合格,并达到附件1中给出的转入专业其他要求;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简称理由2)为申请理由者,须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涪陵中心医院、涪陵中医院)诊断证明;

3.“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简称理由3)为申请理由者,须经转出学院和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4同时达到学校转专业基本条件转入专业其他要求学生人数大于该专业接收人数,则根据成绩择优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2. 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 艺体类专业与非艺体类专业互转的;

4.非师范专业转师范专业者,师范综合能力测试须未达到要求或成绩排名未达到本专业本年级前20%;

5. 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6. 招生时对专业或学生有特殊要求的;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四、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申请名单报送(2020年1月2日前)

学生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附必要的证明材料,交转出学院。转出学院审查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汇总符合申请条件学生的申请信息并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3),将汇总表的电子数据发电子邮件到yznujwcxj@126.com。

转专业申请纸质材料暂由转出学院保存,转专业名单最终确定后,经转入学院签字盖章后再交教务处。

(二)转入学院考核(2020年1月7日前)

转入学院进行加试、面试考核及其他条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电子数据发邮件到yznujwcxj@126.com。

加试、面试考核成绩要和期末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综合考查决定是否转入的,考核结果电子数据应包括学号、姓名、考核成绩及成绩使用规则;

加试、面试及其他条件考核结果不与期末成绩按一定比例综合考查,而是直接决定是否通过初审的,考核结果应包括学号、姓名、是否达初审条件未达初审条件的原因。

初审未达转入条件的,不再考查其他条件,直接按不符合转专业条件处理。

(三)师范综合能力测试(暂定2020年1月11日)

申请由非师范专业转入师范专业学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师范综合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测试工作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组织,成绩交教务处。

(四)领导小组审核名单并公布结果(2020年2月16日前)

领导小组审议申请转专业学生材料,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上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教务处发文公布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籍异动(2020年2月22日前)

教务处进行转专业学籍异动处理,批准转专业学生到相关二级学院办理转出、转入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商管理类学生的专业重新选择

1.财经学院2019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属大类招生,其专业重新选择与本次转专业同步进行,选择范围为经济管理类专业,即在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金融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七个专业内选择的,视为专业分流,审批申请时不再考查其他条件如申请选择这七个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转专业对待,将按转专业相关要求进行审批。

2.重新选择专业的程序与转专业相同。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让2019级所有学生知晓政策,帮助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目标,避免盲目转、跟风转,让转专业真正发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作用;

2.严格执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课程成绩按如下原则处理:原专业课程经转入二级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可认定与转入专业开设课程在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相当的课程;原专业所开课程没有与新专业所开课程在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相匹配的,作为选修课成绩记入该生转入专业的成绩档案。对尚未修读、而转入专业已经开课结束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

3.学生转专业前应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权衡新专业对自身发展的利弊,充分估量转专业后可能遇到各方面困难,一旦申请并审批通过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或再转其它专业;

4.面试、笔试时间安排结果出来后,转入学院要第一时间通知转出学院,由转出学院负责通知本院申请转入该院的每个学生按要求参加面试、笔试。

5.除与2019秋期末考试成绩有关的其他条件,由转入学院负责考核,并按要求把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指标

2.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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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