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19〕37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19年秋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师院教〔2012〕3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秋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6、2017、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安排
(一)材料准备
1.各项目组整理结题材料,按任务材料清单填写相关表格:国家级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清单(附件2)整理。市级和校级按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清单(附件3)整理。
2.结题项目组需提交成果电子版,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论文(专利、调研报告……)”命名。
3.项目成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利证书、作品照片、创业计划书、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公司运营情况等)需做成电子展板(见附件4)。
(二)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采取现场答辩及成果展示的方式进行。
1.答辩时间:2019年12月25日。
2.答辩分项目组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第一、各项目组负责人用5分钟PPT汇报研究目标、实施情况、创新点、成员研究体验与收获、研究成果、经费使用等情况。第二、专家提问与答辩5分钟,回答问题时,其他成员可以补充。
3.各项目组需将研究成果原件(论文、专利、产品、软件、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公司运营情况等)进行现场展示。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组在答辩前需根据结题材料清单准备完整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现场呈交评委专家。
(二)答辩时,项目组成员及指导教师需全部到场,并记录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
(三)答辩顺序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各项目组成员需提前20分钟候场。
(四)答辩由项目负责人配以PPT陈述,考虑到系统和软件的兼容性,各组PPT需采用Microsoft Powerpoint 2010以下版本(不要使用WPS)。各组需在答辩前20分钟将PPT拷贝到会场电脑上,并检查其是否能正常使用。
(五)项目最终的评审结果将于现场答辩一周内在教务处主页公布。
(六)通过结题的项目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结题验收材料,并领取结题证书。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于2019年12月2日前统一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结题汇总表》(附件1)和项目成果(PDF格式)电子稿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要求按照清单排序打包压缩并以“学院+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结题汇总表
2.长江师范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清单
3.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清单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展板要求
关于做好2019年秋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