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新生报到注册及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9-09-04浏览次数:3680

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新生报到注册及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27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普通高校新生报到、学籍电子注册及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新生报到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一)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各学院要严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报到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二)做好参军入伍等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工作。因参军入伍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学院要做好记录,并要求学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因参军需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需到征兵办填写申请表;因病需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教务处主页下载申请表,并附上医院诊断证明。持申请材料到教务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三)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新生报到入学后,教务处将打印新生学籍电子信息核对表,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核对信息表上的信息,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准确无误。学籍电子注册结束后,各学院要组织学生上网核查学籍注册信息,力争实现“两个100%”,即学籍标注100%,上网核对学籍信息的学生达到100%

(四)切实做到“四个严禁”。严禁任何形式的学籍虚假注册,严禁在新生报到时更改录取专业等信息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严禁接收录取到其它学校的学生采取借(跟)读等形式在本校跟班学习,严禁本校学生到其它高校借(跟)读。

二、认真做好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一)做好学籍异动工作。各学院要指导学生完成异动手续办理。对休学期满未复学、未报到学生进行及时清理。

(二)加强学籍信息更改审核力度。对申请更改信息,尤其是更改关键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民族等)的学生,各学院务必严格审查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材料,审查后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复审无异议后进行更改,坚决避免出现冒名顶替入学等问题。

(三)加强平台数据管理。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应做好学籍学历管理平台数据维护,及时清理平台数据,尤其是放弃入学资格、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相关数据。

(四)按时完成学年电子注册工作。教务处会同各学院在930日前完成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为学生管理状况的统计、分析、决策筑牢基础。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按时完成新生报到、学籍电子注册及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新生报到注册及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272

   渝教办函【2019】272号.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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