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9-05-21浏览次数:4209

各教学院: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长师院办〔20161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时间安排

(一)63日前教学院组织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

(二)610日前学校完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核并公布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需参加教学院组织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各教学院需组织低年级学生观摩公开答辩。答辩时间、地点须提前报教务处备查。

(二)教学院根据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学校推荐,推荐人数不超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总人数的3﹪。

(三)教学院对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需在本学院网站主页及其他合适方式公示3天以上。

(四)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版将用于学报增刊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的刊印,如不愿发表请在汇总排序表中做出备注。各教学院须严格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四、材料报送

(一)教学院组织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前,将《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公开答辩安排表》(附件1)的电子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答辩结束后(63日),教学院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附件2)装入学生资料袋。

(三)答辩结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排序表》(附件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版》(附件4)和《推荐理由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电子文档请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XXX学院”命名,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jwcsjk72792282@163.com邮箱。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公开答辩安排表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3.2019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排序表

4.优秀设计(论文)缩写范例

5.推荐理由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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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9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