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规范教材选用及管理工作,保证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春期教材选用及征订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推荐选用及教材书目信息数据入库
教材选用采用“入库管理,动态调整,首用审批”的管理模式,建立教材选用书目数据库,已审批入库的教材(附件1)可直接选用,未入库教材选用应履行选用审批流程。本次经审批同意选用的教材可直接入库。
1.教材推荐、选用基本原则
(1)政策性原则。思想政治课教材按要求必须选用国家统编教材,已出版有相应“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下称“马工程教材”,清单见附件2)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原则上不选用原版外文教材,确需选用的,须报学校特别审批。涉民族、宗教教材应报宣传部审批。
(2)选优性原则。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及省部级规划教材、国家精品教材等优秀教材。禁止选用“包销教材”。
(3)适用性原则。选用教材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满足教学大纲要求,充分考虑教学范式改革及教学方式方法更新的新需求,遵循教与学的基本规律。本科生课程禁止选用高职高专、中职、继续教育教材。
(4)稳定性原则。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选用教材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而随意更换教材。
(5)新颖性原则。结合学科、专业及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积极选用近5年出版的教材,同一门课程使用同一版本的教材原则上不超过3年(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除外)。
2.教材推荐选用程序及工作安排
(1)课程主讲教师参照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课程教学大纲中推荐选用教材,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教材选用推审表》(附件3)(自编教材选用由编著者填写《长江师范学院自编教材选用推审表》(附件4))推荐选用1-3本教材,并提供教学大纲及样书。样书由推荐教师自行购买,教材选用工作结束后,样书留存样书室。样书购买费用可由教学院(部)统一从学校教师教材经费中报销。
(2)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召集专业(课程)教师集体讨论,对主讲教师推荐教材进行审议,并提出选用意见报教学院(部)教材建设及选用工作小组审批。
(3)教学院(部)教材建设及选用小组核准,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教材评议表》(附件5),汇总选用书目,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教材推荐选用汇总表》(附件6),于11月30日前报送教材选用相关材料到课程与教材建设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致远楼216),电子质材料发至1317631652@qq.com。
(4)课程与教材建设专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校内外专家审定。
(5)审定教材书目信息进入教材选用书目数据库,库内教材进行征订,未通过审核的,由开课学院(部)另行推荐、核准。
二、教材征订
1.此次只征订2019年春期教材。各教学院(部)根据2019年春期教学任务及已入库教材书目数据库征订教材,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教材征订汇总表》(附件7),经教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4日前交至课程与教材建设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致远楼216),电子质材料发至1317631652@qq.com。
2.只可征订库内教材,库外教材务必按审批程序入库后方可征订。
3.教务处核实、完善征订信息后,向教材经销商下达订单。
4.因停止发行、改版待印等原因不能及时到货的教材,由教材经销商回告学校,教学院(部)按流程重新选用、征订。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教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2019年春期教材推荐选用及征订工作,认真核实上学期各班级已征订教材情况,避免出现漏订、重订等情况。
2.正确、完整、规范填写各类材料中各项内容,特别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务必准确填写,教材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3.禁止选用“包销教材”,因选用“包销教材”造成延误或其他不良影响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认定教材推荐教师教学事故。
4.教材须由与学校签定供货协议的教材经销商提供,其他任何个人与部门不得自行安排教材外购、自订或自印。
附件:1.已入库教材书目
2.已出版马工程教材目录
3.长江师范学院教材选用推审表
4.长江师范学院自编教材选用推审表
5.长江师范学院教材评议表
6.长江师范学院教材推荐选用汇总表
7.长江师范学院教材征订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