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8-09-29浏览次数:4731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18〕43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大学生巩固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专业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本科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障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教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牵头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教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专业负责人、部分高级职称教师、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及其他有关人员为成员。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二、管理模式

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鼓励采取线上、线下统一管理的形式,线上采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完成从选题至答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线下,必须保存从选题至归档的过程材料。

各教学院须指派一名管理人员,学校将于近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指导教师的选派和要求

各教学院应选派有高度责任心、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所学专业和现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与指导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或行业企业中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技术骨干作为指导教师,对于理工科专业应具有一定比例的校外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

四、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工作启动

各教学院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别召开全院教师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布置大会,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包括:组织领导、成立答辩委员会、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实施细则、质量标准以及管理办法、答辩评分标准等)。

(二)编写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库

1. 鼓励教师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填报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专业负责人、院长依次进行线上审核,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线下必须对课题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的题目进入选题库。

2. 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数量必须大于参加2019届本专业本科生人数。

3. 课题的范围和深度,应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特点、学生实际情况、指导教师专业优势与特长等因素,确保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4.学院将审核通过的课题编写成《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库》(附件1)。

(三)选题开题

1.选题的基本要求

1)课题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专业能力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2)各教学院要积极做好选题的准备工作,把握好选题关,确保课题的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可行性、个性化、难易度及新课题的比例。对于工科专业,应结合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扩大校外企业人员参与指导的课题比例。

3)各教学院应在20181220日前组织2019届本科学生选择课题,确定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从发布的选题库中选择,应由教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指导力量进行合理安排。

2.开题的基本要求

开题前,指导教师需根据课题情况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撰写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定开题报告后,参加开题答辩会,学生陈述时间不低于10分钟,提问不少于3个。未通过开题者,应根据指导小组意见进行整改,经指导教师认可后二次开题答辩。开题过程需严格按照另行通知中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规范及质量标准(文件号)执行。

五、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的替代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本科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9届毕业生开始,取消免修(替代)毕业设计。

六、其他事宜

关于指导教师的指导要求和中期检查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格式、文本查重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涛廖进

电话:72792282

邮箱:474302369@qq.com

  

附件1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库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929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库.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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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