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18〕42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18年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双语教学课程建设工作,提高双语教学质量,切实推进我校本科教育的国际化发展,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报范围
双语教学课程的开设范围为我校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所列的课程。使用本专业语言教学的语言类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外语课程不列入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范围。
2.申报条件
(1)申报的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是教学质量高、学生受益面较广的本科课程,原则上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要有出国留学的经历,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应有不少于两轮该门课程的教学经历,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外语水平、教学水平较高且教学效果好。有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校进行双语教学工作的课程优先。
(3)曾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或培训,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申报课程负责人的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4)申报课程所在院(部)有相应的双语教学课程建设规划,双语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教学方法与手段有创新,教学研究成果突出,课程应有完备的外文教学大纲、外文授课教案、外文习题、外文参考资料及外文教学课件。
(5)选用国外优秀原版教材的课程优先立项,鼓励双语课程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手段进行教学。
二、资金支持
立项的课程建设项目,学校将给予每门课程50000元的建设经费。建设经费分两次划拨,其中30000元经费立项后划拔,剩余经费在中期检查通过后划拔。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双语师资的培训与培养、先进双语教材的引进、双语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优秀双语教学课件的制作、教学视频录制等教学资源建设。
三、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院(部)认真合理规划,对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积极组织申报,于11月30日前,将《长江师范学院2018年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长江师范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三份)和45分钟(一节课)的授课视频,报送教务处教改科(致远楼218办公室),电子档发jgb05@163.com邮箱,联系电话:72792255,72790060。
附件:
1.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2. 长江师范学院2018年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3. 长江师范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