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18〕38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面向全校遴选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36号)的精神,落实《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长师院委发〔2017〕46号)文件要求,为建设一支专兼结合、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组建符合我校实际、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的创新创业导师团队,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与服务,现面向全校遴选创新创业导师,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热心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工作。
2.熟悉国家有关创新创业政策法规,熟悉所在专业行业领域发展前沿动态,具备相关行业发展或企业运作等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3.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指导“挑战杯”“互联网+”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并获省级及以上等级奖项者。
4.其他具备特殊能力及条件的人员申请时请注明,经遴选委员会审核后确定。
二、导师主要职责与权利
1.承担创新创业教育类相关课程,独立开展相关讲座、报告;
2.指导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竞赛项目;
3.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类项目运营活动,进行实战训练;
4.进行创新创业类教研与科研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5.在参加上述活动中按相关规定取得相应报酬;
6.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导师培养培训;
7.与其他高校或创新创业平台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经验交流等。
三、遴选流程
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每个学院推荐2-4人)、学校集中审核、公布、聘用。具体流程如下:
应聘者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导师应聘信息登记表》(附件1)→各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学院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学校审核确定。
各单位收齐《登记表》,填写《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160728381@qq.com(登记表文件标题格式为“所在单位-应聘者姓名”;邮件标题格式为“创新创业导师推荐-学院名称”),加盖公章的《登记表》《汇总表》纸质件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钩深楼附楼406)。
截止时间:2018年7月15日12:00。
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72790026。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登记表
2.长江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导师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