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18〕37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圆满完成和下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学校工作整体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有关教学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间
2017、2016级学生及2015级不参加实习学生于9月1-2日报到注册,并在9月2日18:00点之前完清注册手续,9月3日正式行课。2018年专升本学生同期报到注册,相关教学院要做好专升本学生的接待及入学资格审查,认真查验其专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2015级实习学生按实习单位要求的时间与地点报到,实习结束后到校报到注册。2018级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8-9日。
二、课程考核、阅卷、成绩登录及补考工作
1.期末课程考核时间安排。7月2日至6日为分散考试时间,7月7日至8日为“两课”机考时间,7月9日至7月14日为集中考试时间。7月14日,全校课程考核结束。
2.课程考核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7月15日至7月29日为阅卷和成绩登录时间。为了让学生及时知晓课程考核成绩,确保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课程补考和学籍清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各教学院(部)组织教师在7月29日前完成所有考核课程的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工作。教师在登录成绩时,同时录入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且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须同时采用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或两级记分制,否则无法提交;理论与实验相结合的课程,应同时录入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实验成绩。各部分成绩所占比例按审批的考核方案执行。登录成绩时,没有成绩的学生应据实注明原因(缺考、缓考、免考等)。成绩登录提交后,阅卷教师应完整填写《长江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分析表》。
3.试卷装订归档。为便于课程考核试卷保存、日后查阅及下学期课程考核质量检查,阅卷结束后,各教学院(部)要组织人员按照试卷评阅规范对试卷进行复查验收,确认无误后及时按试卷装订归档规范将试卷装订归档。归档时要注意资料齐全,教师原始记分册与成绩登记表一起装入归档材料中,保证参考人数与答卷份数的一致性。试卷归档装订最后时间为2018年9月9日。
4.课程补考。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考核成绩不合格课程补考将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进行,各教学院(部)务必告知所有学生及时查看课程成绩,课程不合格学生作好补考准备。
5.2018级英语分级考试。2018新生入学英语水平测试将于9月14日下午进行,请大外部做好命题工作,各教学院作好相关工作安排。
三、教学任务下达及落实
各教学院(部)务必于8月15日前落实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逾期未落实的,由开课院(部)自行排课。
四、实验室工作
1.实验室安全工作。请相关学院于放假前组织人员对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污染等工作,防止事故发生。学院应安排好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纸质值班安排表需学院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于7月14日前报致远楼209办公室。假期确有教学工作任务的实验室,必须履行严格的实验室准入程序,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的水、电、仪器设备(尤其是压力容器、高速机械)、药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网络等安全使用。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
2.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登录工作。按照教育部教高司通知要求,未按时按质报送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学校,不得申报教学质量工程和教学建设项目,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要安排本院实验室工作人员,放假前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完成本院2017-2018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登录工作。
3.实验教学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级学院应要求实践教学中心按专业、年级、实验课程(包括课含实验和独立实验课)收集、整理、归档实验教学档案资料,要求教师按时在教务系统中登录成绩。
4.下期实验教学任务的安排落实与准备工作。二级学院要安排落实下期实验教学任务,对实验项目所需要的低耗类材料,要结合实验室的库存情况,尽早做好申报购置工作,以便及时满足下期教学需要。
5.实验室建设工作。请机器人工程学院、绿色智慧环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完成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项目任务书,确保2018年央地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假期涉及实验室用房改造的学院要时时关注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下学期实验室正常投入使用。
五、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
1.市级特色学科专业(群)的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准备工作。请2015年立项的教育学学科专业群、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做好年底市教委验收准备,2016年立项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专业对照市级特色专业建设任务书,做好中期检查准备。
2.校本经典通识课程开课准备工作。2018年及之前立项的校本经典通识课程,利用假期完善课程教学大纲,细化教学内容并准备好相关教学资源,为下学期面向全校学生开课做好准备。
3.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视频拍摄准备工作。2018年及之前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利用假期完善课程设计等相关内容,为课程录制工作做好准备。
4.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学院按照《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jwc.yznu.cn/a0/7a/c1802a106618/page.htm)要求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交教务处教改科(致远楼218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jgb05@163.com(邮件名为教学院部名+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
5.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结题工作。请2011-2014年立项且须结题的课程教学范式改革课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关于开展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务系统http://jwc.yznu.cn/a0/7b/c1802a106619/page.htm)要求于2018年9月17日下班前将结题材料电子文档发到jgb05@163.com,纸质材料2份交教务处教改科(致远楼218办公室)。
6.教育部高教司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各教学院(部)须根据院(部)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在暑假期间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和对接,组织本院(部)师生积极做好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
六、教师研讨培训
各教学院(部)按照《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第四届“高教社杯”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http://jwc.yznu.cn/a1/0a/c1802a106762/page.htm)要求,认真做好微课比赛的宣传动员、组织参赛和作品选拔工作;妥善安排教师参加于7月15日至7月17日在青岛召开的“高校一流本科与新工科建设专题研讨会”。教学院(部)可结合学院自身情况和学院发展需求,安排教师于暑假期间参加培训学习等交流活动,促进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外出培训考察须严明纪律,杜绝变相公款旅游。
七、实践教学
学院须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维护,及时梳理协议及过程材料,续签过期及补签不规范协议(须盖学校印章);按要求归档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材料和教学院工作材料,并做好2019届学生考研动员工作;继续抓好学科竞赛管理和培训指导工作,注意暑期外出参加竞赛的师生安全;安排落实好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并提示学生做好实习相关准备。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