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及实践教学中心:
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文件精神,请各教学院(部)及实践教学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利用好暑假,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每项统计数据的内涵,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于7月30日前准确上报数据,确保统计质量。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学校发展、招生、评估的重要依据,未按时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学校,将不得申报市教委组织开展的教学质量工程和教学建设项目,希望各教学院及实践教学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