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18〕30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2018年秋期师范生毕业实习安排情况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18〕24号)要求,学校与二级学院、实习单位及学生多方协调,学生实习岗位终于落实到位。为全面贯彻新的毕业实习管理办法,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开展,将过程管理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实习质量,现将我校2018年秋期师范生毕业实习安排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
希望各二级学院、带队(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各尽其责,积极做好实习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章守纪,将实习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尽快形成学校、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三级联动管理机制,确保毕业实习工作的有效管理。
希望实习学生加强各项法规和制度的学习,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积极主动,加强自身综合能力训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提高从业能力,确保完成实习任务。另外,按照新的毕业实习管理办法,分散实习的师范类学生在实习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验收,验收未通过的学生,以实习不合格处理。
附件:2018年秋期师范生毕业实习安排表(集中实习、分散实习、考研)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2018年秋期师范生毕业实习安排情况的公示.zip
教务处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