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杨芮等十二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8-05-23浏览次数:1676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对学生课程考核情况、报到情况、休学情况以及考勤情况进行了统计清理,经教务处与二级学院复核确认,杨芮等十二名学生达到学校退学规定,学校对这十二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因《退学处理决定书》无法送达或无法及时送达本人及家长,现将退学处理决定予以公告。

杨芮(学号:201501581217),女,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2015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师院发[2013]17号)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杨芮作退学处理。

岳丽丽(学号:201706991103),女,我校旅游管理2017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超过15日,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第五十条第五款之规定,决定对岳丽丽作退学处理。

黎馨月(学号:201706991126),女,我校旅游管理2017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超过15日,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第五十条第五款之规定,决定对黎馨月作退学处理。

夏杰(学号:20142457011108),男,我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2014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师院发[2013]17号)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夏杰作退学处理。

田欢(学号:20140658011127),女,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14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师院发[2013]17号)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田欢作退学处理。

黄杰(学号:201513571116),男,我校视觉传达设计2016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经补考后累计不合格课程门数达学校退学规定,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师院发[2013]17号)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黄杰作退学处理。

曹微(学号:201306551354),女,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2013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师院发[2013]17号)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曹微作退学处理。

付艺强(学号:201316475002),男,我校土木工程2014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师院发[2013]17号)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付艺强作退学处理。

何美玲(学号:201301551101),女,我校汉语言文学2015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本期累计旷课超过50学时,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师院发[2013]17号)第四十二条第六款之规定,决定对何美玲作退学处理。

魏思远(学号:201511551109),男,我校音乐表演2015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师院发[2013]17号)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魏思远作退学处理。

周梦雨(学号:20141155011145),女,我校音乐表演2016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经补考后累计不合格课程门数达学校退学规定,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师院发[2013]17号)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周梦雨作退学处理。

林清华(学号:201711561241),男,我校音乐学2017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超过15日,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第五十条第五款之规定,决定对林清华作退学处理。

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或申诉无效学生,学校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2018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