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春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8-05-06浏览次数:3239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18〕18 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18年春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师院教〔20123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春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5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安排

1.材料准备

1)各项目组整理结题材料,按任务材料清单填写相关表格:国家级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清单(附件2)整理。市级和校级按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清单(附件3)整理。

2)结题项目组需提交成果电子版,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论文(专利、调研报告……)”命名。

3)项目成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利证书、作品照片、创业计划书、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公司运营情况等)需做成电子展板(见附件4)。

2.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采取现场答辩及成果展示的方式进行。

1)答辩时间:524日,地点另行通知。

2)答辩分项目组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第一,各项目组负责人用5分钟PPT汇报研究目标、实施情况、创新点、成员研究体验与收获、研究成果、经费使用等情况。第二、专家提问与答辩5分钟,回答问题时,其他成员可以补充。

3)各项目组需将研究成果原件(论文、专利、产品、软件、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公司运营情况等)进行现场展示。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组在答辩前需根据结题材料清单准备完整的纸质材料,并现场呈交评委专家。(国家级五份纸质材料、市级及校级三份纸质材料)

2.答辩时,项目组成员及指导教师需全部到场,并记录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

3.答辩顺序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各项目组成员需提前20分钟候场。

4.答辩由项目负责人配以PPT陈述,考虑到系统和软件的兼容性,各组PPT需采用Microsoft Powerpoint 2010以下版本(不要使用WPS)。各组需在答辩前20分钟将PPT拷贝到会场电脑上,并检查其是否能正常使用。

5.项目最终的评审结果将于现场答辩一周内在教务处主页公布。

6.通过结题的项目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结题验收材料,并领取结题证书。

四、材料报送

教学院填写2018年春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结题汇总表》(附件1),于2018518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稿、项目成果(PDF格式)按照清单排序后打包压缩并以“学院+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廖进 宋发群

电话:72792282

邮箱:614116643@qq.com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结题汇总表

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清单

附件3: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清单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展板要求

关于做好2018年春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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