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18〕16 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选拔长江师范学院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卓越教师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长师院委发〔2017〕47号)的精神,落实《卓越教师实验班实施方案》(长师院发〔2018〕26号)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17级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推荐学生申报。
一、选拔对象和名额
全校2017级师范生,36人(12个教师教育专业,每个专业3人)。
二、选拔条件
学校将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卓越教师实验班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对申请进入卓越教师实验班的学生进行严格筛选。申请人应具备卓越教师培养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满足如下必要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热爱教师职业,具有坚定的从教信念,有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的情怀,有乐于奉献的精神,有团队合作意识,心理素质较好。
(二)学习成绩优秀,2017年秋期学习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无补考。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80分)及其以上等级者优先。
(四)身体条件符合《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渝教人〔2010〕51号)的要求。
(五)英语成绩好,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者优先。
三、选拔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由本人亲笔手书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卓越教师班报名表》(见附件1),报所在学院汇总。
(二)学院推荐
学生所在学院根据选拔条件严格择优推荐,每个专业可推荐6名,报教师教育学院审核。
(三)初审入围
教师教育学院对各学院报送的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公布通过初审入围的学生名单。
(四)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分面试和笔试两部分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学习兴趣、职业倾向与从教潜质等。笔试主要考察师范生写作能力及对教师职业的理解感悟。
(五)确定名单
专业考核成绩由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共同组成,按照专业考核成绩排序,每个专业选择3名学生,组建2017级卓越教师实验班。
四、时间安排
(一)学院推荐
2018年4月8日-4月12日,请各学院于4月12日18:00点前将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含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交至教师教育学院(崇义楼203室),电子文档发送至jsjyxy@yznu.cn。
(二)学校审核
2018年4月16日18:00前公布参加专业考核学生名单。
(三)初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代清,联系电话:72790123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卓越教师实验班学员申请表
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卓越教师实验班推荐学员汇总表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