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春期师范生教师教育类实践课程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8-03-16浏览次数:4256

各位同学、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教师[2012]13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以及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学校“做精做强教师教育”的精神与要求,自2014级师范生开始,实行完全的学分制,开展学科专业与教师教育的双专业培养,由学生自主选择时间修读教师教育类课程。依据教师教育“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就2018年春期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拟开课程

《音乐基础训练》、《美术基础训练》、《形体基础训练》、《课堂教学综合训练》、《写作训练》(课程安排见附表)

二、选课对象

20152016级师范本科生(不包括小学教育专业)

三、选课方式

本次选课在网上进行且采取“先选先得”的优先制。

学生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在网上选择所要修读的教师教育类课程。选课结束后,因选课人数未达到开班基数(一般为30人)的课程(班级)将停止开设,选择了该课程(班级)的学生在后续学期重新选课。

四、选课时间

选课起止时间:31617003181700

五、选课地点

本次选课不统一安排选课地点,学生可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进行选课。

六、开课时间

选课结束后,于319日正式开始行课。

七、选课注意事项

1.学生选课时,必须凭自己的学号和密码登录,不能请人选课,若因请人选课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学生选课时应严格按照附表规定的上课时间选课,因自身原因未选上课的一律不予补选,选上的逾期也不得退选。

3.本次开出的课程均为选修课程。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选择2门不同的选修课(1门选修课1学分)。所以选课学生应先查询本人目前已获得选修学分及欠缺学分,然后再有目的的选课。

4.学校准备了充足的课程及容量供同学们选择,为保证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同学们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合理安排选课时间,不要集中在刚开始选课的45小时内选课,避免因网络拥堵而降低选课效率。

八、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对学生选课的宣传和指导,做好组织和管理工作,解决学生选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级学院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告知教务处。

附件:2018年春期教师教育类选修实践课程安排表.xlsx



  

                                                               教务处

                                                             201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