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18〕12 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18年学科竞赛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相关部门:
学科竞赛是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载体,对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长师院发﹝2017﹞7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8年学科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教务处2018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学科竞赛项目运作的机制体制,争取取得新突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 强化管理
为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学校将以学科竞赛活动为抓手,坚持“以赛促课,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竞赛宗旨,提高“重过程,更重结果”的意识,提质“一院一赛”品牌,锁定中国高校学科竞赛评估项目重点赛事(见附件1),探索重点赛事“一赛一案、一案一标”的项目制管理。形成“一院一品牌、院院有赛事、人人参赛”的新常态,实现学生“实践成才”的培养目标。
(一)教务处负责学科竞赛的总体管理,相关教学院(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明确工作目标,增强学科竞赛获奖指标意识,强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加强指导教师团队建设,创新学科竞赛指导方式,优化竞赛团队选拔与集训,切实做好防范措施,保障学生安全,确保竞赛有序开展。
(二)竞赛项目分级分类管理
1.中国高校学科竞赛评估项目重点赛事实行项目负责制。由参赛单位或学校指定参赛单位立项申报,参赛单位选聘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经学校审批立项后实施。
2.其他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牵头参赛单位在接到相关通知后,由教学院(部)长(主任)牵头,成立学科竞赛工作小组,按照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组织参赛,及时面向全校发布竞赛通知,积极宣传发动,努力扩大学生参与面。
3.校级学科竞赛,教务处为主办单位,由承办院(部)自行制定比赛规程,面向全校发布竞赛通知,需至少3个以上院(部)学生参赛。
4.院内学科竞赛由承办学院自行制定比赛规程,自行组织全程竞赛,但仍需科学、规范管理。
(三)学校学科竞赛项目库入库项目,如无特殊情况,参赛单位不得随意撤销或停办。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参加竞赛的,将在年终考核中明确体现,下一年还将重新申请入库支持。
未入库的新增竞赛项目,若需学校经费资助,需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承办或参赛院(部)需在正式开展竞赛工作前一周办理相关材料审批。
鼓励各教学院(部)自筹经费开展学科竞赛,学校未提供经费的竞赛,参赛教学院(部)于竞赛结束后,及时向教务处备案,按相应要求补齐所需材料,也可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四)各教学院(部)需为外出竞赛的带队教师和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在学校学科竞赛经费中支出。
(五)用学校经费制作的竞赛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作品由相应教学院(部)负责妥善保管。
二、完善材料 简化流程
为了对竞赛进行更科学、更规范、更高效的管理,简化工作程序,学科竞赛(校级和省级及以上竞赛的校内初赛除外)过程管理严格按照“赛前申报、赛后总结”进行管理。参赛单位须按时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下列材料纸质和电子稿,同时,参赛单位还需归档留存。
赛前:1.竞赛活动申报表,2.竞赛项目工作方案,3.竞赛通知。
赛后:1.竞赛项目总结表,2.获奖发文复印件,3.获奖证书复印件,4.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情况信息汇总表,5.竞赛照片、视频等过程材料。
三、经费管理 奖励分明
学科竞赛专项经费由教务处负责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每个竞赛项目只有在过程材料提交合格后方能进行报账和奖励造表。奖励标准详见《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长师院发﹝2017﹞78号)(附件3)。
中国高校学科竞赛评估项目重点赛事,学校在经费方面优先加大力度重点支持。达到预期目标培训指导工作量和竞赛指导工作量按原工作量的1.5倍计算,同时项目负责人计管理工作量30学时。若竞赛成绩有重大突破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再额外奖励,相关教学院(部)在学校年度考核评价中再予以额外加分。
四、其他
1.请各教学院(部)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依托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和承办高水平学科竞赛,全力打造赛事品牌,扩大赛事受益面和影响力,促使学生以赛带练,确保赛事活动的育人效果。
2. 各教学院(部)认真制定科学完善的竞赛工作方案,优选指导教师团队、科学高效的培训计划、适当的预期目标和合理的经费预算。赛后认真做好竞赛总结工作,进行横向、纵向细化比较,对照预期目标,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得与失,展望远期目标。
3.各教学院(部)年终要对本学院(部)学科竞赛工作做出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提交教务处备案。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8日
附件1:中国高校学科竞赛评估项目重点赛事
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3: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