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8-01-19浏览次数:947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18〕2 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圆满完成和下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目前全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整体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间

20162015级学生及2014级不参加实习学生于33-4日报到注册,并在3418:00点之前完清注册手续,35日正式行课。2014级实习学生按实习单位要求的时间与地点报到,实习结束后到校报到注册。

二、课程考核、阅卷、成绩登录及补考工作

1.期末课程考核时间安排。115-17日为分散考试时间, 18日至24日为集中考试时间。

2.缓考信息标注。各学院应于124日前将学生缓考课程信息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中,便于老师登录成绩并作试卷分析。

3.课程考核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为了让学生及时知晓课程考核成绩,确保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课程补考和学籍清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各教学院(部)组织教师在2018214日前完成所有考核课程的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工作。在登录成绩前,各学院要组织老师认真复查,保证阅卷质量和成绩的有效性;教师在登录成绩时,必须同时录入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且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须同时采用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或两级记分制,否则无法提交;理论与实验相结合的课程,应同时录入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实验成绩。各部分成绩所占比例按审批的考核方案执行。登录成绩时,没有成绩的应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按实注明原因(缺考、缓考、免考等)。成绩登录提交后,阅卷教师应完整填写《长江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分析表》。教考分离课程必须完成考试分析,并将分析报告交一份到考试管理中心。

4.试卷装订归档。为便于课程考核试卷保存、日后查阅及下学期课程考核质量检查,阅卷结束后成绩登录前,各教学院(部)要组织人员按照试卷评阅规范对试卷进行复查和验收,确认无误后及时按试卷装订归档规范要求进行装订归档。

5.课程补考和成绩查询。下学期课程补考将在开学第一周内进行,各教学院(部)务必告知所有学生及时查看课程成绩,课程不合格学生作好补考准备;学生若对成绩有疑问,可在开学第一周前3天按成绩查询流程申请成绩查询。

三、教务任务落实及主讲教师资格审查

1.教学任务落实。各教学院(部)务必于124日前落实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优先安排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保证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讲授本科课程至少32学时。逾期未落实的,由开课院(部)自行排课。

2.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资格审查。根据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各教学院(部)需根据课程安排,在本下学期正式行课前组织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和试讲,并填写相应《资格审查表》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备案。

四、实验室工作及实践教学

1.实验室安全工作。请于放假前组织人员对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载,切实做好安保工作,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各学院应安排好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假期确有教学工作任务的实验室,必须履行严格的实验室准入程序,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

2.实验教学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教学院(部)应要求实验中心收集、整理、归档实验教学档案资料。应要求教师按时在教务系统中登录成绩。

3.期实训、实验教学任务的安排落实与准备工作。教学院(部)要安排落实下期实训、实验教学任务。对实验项目所需要的低耗类材料,要结合实验室的库存情况,尽早做好申报购置工作。

4.实验室建设工作。2018年已确定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学院,要利用假期认真调研,反复推敲,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假期涉及实验室用房改造的学院及实验教学中心要时时关注工程进度和质量。保证实验室用房如期投入使用。

五、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

1.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精品在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1739号)要求,有意向申报的教学院(部)须做好材料凝练及打造工作,于2018316日前将所需材料交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2.校本经典通识选修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本经典通识选修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1740号)要求,有意向申报的教学院(部)须做好材料凝练及打造工作,于2018316日前将所需材料交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3.教改项目开题工作。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长师院发﹝201759号)要求,各教学院(部)须在2018年3月31日前组织本学院(部)2017年立项的校级教改一般项目开题报告会,教务处在2018410日前组织2017年立项的市级教改项目及校级教改重点项目开题报告会。

4.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工作。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做好园林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材料准备工作,财经学院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做好金融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5.新专业申报准备工作。涉及新工科专业的学院要利用假期做好新工科专业申报的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

六、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

1.转入师范专业的2017级学生于1 20日进行综合素质、书写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教师基本素质测试,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考试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2.转专业结果将于3月初通过教务处网站公布,通过转专业审批的学生到新专业所在学院报到注册,各学院做好转入学生的接收工作。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119